黃昏戀引發的百萬彩禮之爭

導讀:

2024年10月11日,民政部、全國老齡辦發佈《2023年度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公報》,其中載明截至2023年末,全國6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29697萬人,佔總人口的21.1%。情感需求是老人晚年幸福生活的重要內容,伴隨社會發展,老年羣體對幸福生活的需求持續提升,越來越多的單身老人希望找到合適的伴侶共度晚年,然而,由此引發的婚戀糾紛值得關注。近日,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涉及老年人的彩禮糾紛案,該案的判決明確了老年人爲了締結婚姻而給付財物的性質,尊重了老年人戀愛表達、彩禮給予的特殊方式,認定男方爲締結婚姻贈送給女方的錢款系彩禮,女方應當返還。案件的判決建立了老年婚戀糾紛裁判規則,實現了一審即服判息訴、案結事了,裁判結果對於老年羣體婚戀行爲具有很強的引導價值,體現了人民法院服務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擔當作爲,同時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情定黃浦江畔

家住上海市黃浦區的徐大爺是土生土長的上海人,他家距離黃浦江很近。徐大爺年輕時因爲各種原因一直單身,面對親友的關心他始終表示一個人自由瀟灑慣了,但是隨着年齡的增長身體也逐漸出現了各種狀況,長期獨居讓其產生很強的孤獨感。爲了有人能夠照顧自己,徐大爺索性就長期呆在24小時營業的棋牌室裡。

2021年初,徐大爺在棋牌室裡碰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女”金阿姨。時年50歲的金阿姨家在重慶,離婚之後就一直在上海生活。金阿姨和徐大爺覺得彼此有緣分,再加上其他牌友的撮合,兩人很快就確立了戀愛關係。相處一段時間後,兩人將結婚提上了議事日程。

徐大爺和金阿姨在戀愛期間發生過多次爭吵,分分合合也有好幾次。徐大爺的想法就是老年人結婚就是找個人陪伴照顧自己,女方要能盡心盡力照顧自己的飲食起居。金阿姨雖然不太認同徐大爺的婚姻觀,但是始終沒有與徐大爺徹底分手。2022年6月,徐大爺名下的一套房子拆遷,得到了270餘萬元的拆遷補償款。爲了和金阿姨婚後生活更有保障,徐大爺與金阿姨商量決定在重慶購房定居並登記結婚。

緣盡長江之濱

2023年春節前夕,兩人來到重慶中心城區,暫住在金阿姨的女兒家。重慶中心城區被長江和嘉陵江環繞,金阿姨的老家大渡口區就在長江之濱。剛到不久,爲了表達誠意,徐大爺就給金阿姨的賬戶轉了141萬餘元。金阿姨用其中的47萬餘元購買房屋一套並登記在兩人名下。徐大爺還給金阿姨及其母親、女兒、姨媽等親人購買了項鍊等首飾。

轉賬後沒過幾天,徐大爺爲了進一步表達誠意,與金阿姨就141萬餘元中的70萬元簽了一份《贈與協議》,協議主要載明徐大爺和金阿姨繫戀愛關係,已經相處多年,徐大爺深感金阿姨生活不易,爲了金阿姨晚年生活更有保障,特無條件贈與70萬元。協議簽完之後,時值2023年的春節,原本相約在節後正式登記結婚的兩人,卻在節日期間鬧起了矛盾。徐大爺認爲金阿姨及其家人不尊重他,金阿姨對其生活的照顧不夠細緻,做菜時不考慮自己不吃辣的飲食習慣,經常對別人說自己不講衛生,金阿姨一家人都嫌棄他,吃飯時讓他一個人用公筷,家裡來了客人就冷落他,自己成了邊緣人。金阿姨則認爲徐大爺脾氣不好,對自己家人甩臉色、發脾氣,與其他女性搞曖昧關係,並且還有暴力傾向。即便這樣,自己和家人都包容他,想方設法讓他開心,讓他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幸福的開端竟迎來了冷漠的結局,原本要攜手度過餘生而且婚房都置辦好了的兩人,經過一個春節緣分就徹底走到了盡頭。2023年2月底,兩人大吵一架後,徐大爺獨自返回了上海。

止爭法庭之上

金阿姨回到上海後,主動歸還了徐大爺10萬元。徐大爺多次電話聯繫金阿姨要求歸還剩餘財物,但是金阿姨拒絕再返還其他財物。2024年3月,徐大爺向金阿姨戶口所在地的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返還彩禮爲由要求金阿姨返還購買房屋後剩餘的94萬餘元以及將兩人名下價值約47萬餘元房子的所有權人變更爲自己獨立持有。另外,徐大爺還要求金阿姨返還首飾款8萬餘元。

法庭上,金阿姨認爲徐大爺違背了戀愛期間的愛情誓言,沒有做到一直對自己好,徐大爺則表示金阿姨沒有貼心地照顧自己。金阿姨對徐大爺轉賬的金額表示認可,但她認爲,兩人分手之後,她主動給徐大爺轉了10萬元;轉賬餘額中有70萬元是簽了贈與協議的,不應該返還;47萬餘元買的房子,願意配合過戶;14萬餘元已經用於兩人的日常消費。徐大爺也從未說過轉賬的141萬餘元屬於彩禮,也沒有搞過送彩禮的儀式,所以請求法院駁回徐大爺的全部訴訟請求。

最終,法院審理後認定,徐大爺轉賬的141萬餘元屬於彩禮而非贈與,扣除購買房屋的47萬餘元和金阿姨返還的10萬元後,剩餘的83萬餘元,根據兩人的戀愛經歷、共同生活的情況等因素判決金阿姨返還徐大爺75萬元,並判決金阿姨協助將購置的婚房變更爲徐大爺個人所有,駁回徐大爺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之後,雙方均服判息訴,未提起上訴。

裁判解析:

多角度分析認定是彩禮還是贈與

這起案件的特殊之處在於老年人之間以締結婚姻爲目的而給付財物的行爲性質不明確,需要結合案情綜合判定。本案中,雙方的爭議焦點在於:徐大爺的轉賬行爲是彩禮還是贈與?金阿姨如果要返還,具體金額是多少?贈送的首飾等禮品是否應該返還?對此,大渡口區法院認爲,應從給付財物的目的、給付時間及給付方式、財物價值、財物使用情況等多方面予以考量。

一是要明確當事人給付財物的目的。彩禮是指締結婚姻一方以結婚爲目的、依據習俗給付另一方的財物,認定中需結合給付財物時的前因後果、基本邏輯等來判斷。本案中,2023年初,徐大爺與金阿姨到重慶準備辦理結婚事宜。徐大爺向金阿姨轉款141萬餘元后,金阿姨就使用了部分款項購買了婚房。由此可知,徐大爺向金阿姨轉的款是爲了雙方結婚而使用。徐大爺雖出具《贈與協議》,表明贈與70萬元給金阿姨,但《贈與協議》中亦明確贈與的目的是讓女方“晚年生活更有保障”,也符合戀人之間爲使對方對婚姻更有信心、婚後生活更有保障而給予彩禮的婚俗習慣,其中亦隱含着與女方共度晚年的美好期盼。

二是要結合給付財物的時間和方式予以評判。年輕人結婚時,通常會有男女雙方家庭商談結婚時間、拍結婚照、支付彩禮等習俗,從青年男女的交往歷程、儀式活動中認定彩禮較爲簡便。但大部分老年人對於愛情的表達通常比較含蓄,在對締結婚姻的表達上會要求能照顧彼此的生活起居,並不大注重年輕人關於訂婚送彩禮的流程儀式,礙於傳統的保守觀念通常也不會採取年輕人之間給付彩禮的方式。本案中,徐大爺年近七旬,此前未結過婚,多次向女方表達結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找人照顧自己。徐大爺的前述言行比較符合目前老年人婚戀的普遍性需求和行爲習慣。

三是要從給付財物的價值來分析。據徐大爺的陳述,案涉141萬餘元轉款爲房屋拆遷補償款的一部分,金額巨大,並非日常性的禮物或消費支出。法庭經過調查確認,兩人在戀愛期間存在分手情況,並無證據證明雙方長期共同生活,雙方到重慶共同生活時間亦不超過2個月,從徐大爺與金阿姨的交往過程及感情看,徐大爺沒有無償贈與金阿姨70萬元的情感基礎及現實需要。綜上所述,徐大爺以締結婚姻爲目的轉賬給金阿姨的141萬餘元應屬於彩禮。

四是返還範圍要考慮消費性支出等因素。《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一方爲表達或者增進感情的日常消費性支出不屬於彩禮。對於徐大爺要求返還的首飾款,法院認爲這是表達或者增進感情的日常消費性支出,屬於贈與,不應返還。大渡口區法院最終判決返還的75萬元是根據款項的實際使用情況,綜合考慮雙方共同生活消費支出、雙方過錯等因素,結合當地習俗而確定,既確保了公平公正,又充分考慮了當事人的情感因素,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

專家點評:

警惕“黃昏戀”背後的法律風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馮曉青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則是貫徹該項改革要求的應有之義,該案就是依法保障老年人婚戀中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涉及精神和物質兩個層面。幫助老年人在選擇“黃昏戀”時防範好法律風險是全社會的責任,具體來說應防範好以下三點風險:

一是要防範好婚前的大額彩禮糾紛。老年人要樹立正確的婚戀觀,摒棄借婚姻索取財物、高額彩禮等不良風俗。對於對方索要高額彩禮的請求,老年人應該多向身邊親友諮詢,避免盲目轉賬。如果要向對方支付彩禮,應當通過書面協議、見證人見證、保留聊天記錄、轉賬備註等方式明確轉賬是支付彩禮,例如本案中被告就認定轉賬141萬餘元是贈與不是彩禮,主要問題就是彩禮的性質沒有通過任何形式予以明確。另外,爲了增進彼此的感情,贈送對方及親友的各種禮品、日常消費支出通常不屬於彩禮,發生糾紛之後,法院通常不會判決返還,老年人要做到心中有數、量力而行。

二是要防範好戀愛期間的小額經濟糾紛。老年人之間情感表達方式通常有別於年輕人,最常見的就是直接給錢來表達愛慕之情。給出金錢的一方不一定知曉其中的法律風險,而且不少金錢往來是以借款爲名義,但是又缺乏有效的證據證明某筆資金往來屬於借款,一旦雙方戀愛期間感情破裂,這些筆數衆多、金額不等的資金往來就會成爲矛盾最集中的方面,很難查清是贈與還是借款。老年人在戀愛期間,對於大額金錢往來要做到及時留痕,保存好轉賬記錄、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區分好借款和爲增進感情的贈與。戀愛期間,老年人如果遇到對方頻繁的金錢索求,務必要提高警惕,既要防範經濟糾紛,更要預防婚戀詐騙。

三是要防範好家庭財產分配糾紛。老年人結婚顯著不同於年輕人的特徵還包括雙方可能都各自有子女,雖然說老年人擁有婚姻自由,子女不得干涉,但是老年人的“黃昏戀”最好能獲得雙方家人的支持和理解,否則“黃昏戀”可能會陷入複雜的紛爭。根據民法典中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如果老年人結婚,各自子女就可能擔心以後獲得遺產的份額減少。老年人在正式登記結婚之前,務必要處理好彼此家庭財產的分配問題。老年人應該與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妥善分配家庭共有財產,爲避免紛爭可以選擇訂立分家協議、遺囑,儘量採用書面形式,格式規範、內容明確具體,最好再補充上錄音錄像,邀請共同認可的見證人見證,必要時還可以邀請律師等專業人士協助。最後,雙方老人儘可能共同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把所有潛在的財產紛爭風險消滅在結婚之前。(本報記者 劉洋 本報通訊員 劉勳 曾繼川)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