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詐騙孫鵬狄鶯判刑6月

狄鶯(左)和孫鵬因爲兒子孫安佐奔波,不幸被黃琪詐騙。(資料照片)

本名黃照岡的「騙扁小子」黃琪,趁孫鵬、狄鶯夫妻的兒子孫安佐,在美國犯槍砲案返臺要接受調查的機會,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介紹律師卻「灌水」詐騙19萬多元,臺灣高等法院斥責黃犯後飾詞狡辯,視法律制度規章如無物,7月31日依詐欺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36萬元。

同案被告郭上維律師,高院斥責他未親自執行職務,將個人律師章證提供給黃,損及國家設立律師專業證照的公信力及國家司法秩序,依共同犯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罪各判刑3月、4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全案可上訴。

黃琪得知孫鵬、狄鶯因兒子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涉有槍砲案件,竟利用2人不熟悉法律而有法律服務需求的困境,向孫鵬夫妻謊稱宋學仁很關心本案,並介紹郭上維律師。

孫鵬夫妻誤信,依黃琪介紹而與不知情的郭上維簽訂委任契約,由郭爲孫安佐聲請提審及擔任偵查程序的選任辯護人,黃琪另向孫鵬夫妻詐稱需要美國訴訟文書翻譯費、律師費等款項,扣除交付郭8萬元,詐騙19萬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