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稱京華城容積依法有據遭打臉 簡舒培酸:硬辯亂拗還放火

京華城容積案持續延燒,民衆黨立委黃珊珊日前舉行記者會強調京華城容積案是依「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給予,依法有據,卻遭北市都發局打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京華城容積案持續延燒,民衆黨立委黃珊珊日前舉行記者會強調京華城容積案是依「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給予,依法有據。但民進黨議員簡舒培今在臉書打臉表示,詢問都發局後,得到回覆是京華城是用「都市計劃法」24條非「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反嗆黃遭公務員打臉,甚至酸民衆黨「硬辯亂拗兼不斷放火」。

簡舒培指出,面對京華城案,黃珊珊稱依照「都市計劃法」24條規定,人民有權申請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劃,市府應將案件送交公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另外「非都更地區給容積獎勵,於法有據」,是依據「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劃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主張柯市府沒有違法。

簡舒培說,她將黃珊珊說法詢問都發局,得到迴應是「京華城案是由土地權利關係人依都市計劃法24條規定提出申請,非依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辦理。」而京華城公展時「法令依據」一欄,也清楚寫着「都市計劃法」第24條,兩者完全打臉民衆黨。

簡舒培質疑,京華城用「都市計劃法」24條來爭取容積獎勵是自己的事,但爲何京華城提案,柯文哲就要積極交辦,讓京華城成爲他任內「唯一」由民間機關提送的都市計劃變更案且他柯文哲親自籤準決行,也是「唯一」由市府協助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的都市計劃變更案?更讓京華城「準用都更」拿下20%的容積獎勵。

簡舒培說,黃珊珊開記者會引用其他法條,合理化柯文哲給京華城容獎,但另一面是提醒都發局同仁及都委會委員,京華城違法準用「都更條例」取得20%容獎,是大家一起的責任,這樣的做法引發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怒火,直接在迴文上打臉黃珊珊,反諷「民衆黨現在硬辯亂拗兼不斷放火,難道是對柯政不滿的反撲嗎?」

京華城容積案持續延燒,民衆黨立委黃珊珊日前舉行記者會強調京華城容積案是依「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給予,依法有據,卻遭北市都發局打臉。圖/取自簡舒培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