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股份視同現金分紅 豪美新材審議通過不進行現金分紅的議案

財聯社4月16日訊(記者 陳抗)新“國九條”分紅新規出臺,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與否受到投資者關注。豪美新材(002988.SZ)今日在2023年度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度擬不進行現金分紅的議案》。

會議上,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爲:同意2400股,佔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43.6364%;反對3100股,佔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56.3636%。最終表決結果以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79%同意通過。

從業績來看,豪美新材2023年的主要經營指標均創歷史新高,營收59.86億元,同比增長10.6%;實現歸母淨利潤1.82億元,扣非歸母淨利潤1.8億元,同比實現扭虧高增。

豪美新材在3月18日晚發佈的《關於2023年擬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專項說明》中提到,公司2023年度視同現金分紅的金額爲1.61億元,此分紅是公司回購股份所花費的金額。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2023年修訂)》、《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2023年修訂)》,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回購計劃,以現金爲對價、集中競價爲交易方式實施的回購股份金額視同現金分紅,納入該年度現金分紅的相關比例計算。

豪美新材稱,2021-2023年度公司累計現金分紅共計2.12億元,已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比例不少於當年度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20%”和“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的要求。

公司表示,“留存未分配利潤將用於滿足公司日常經營需要、補充流動資金或用於公司長期發展,爲公司中長期發展提供支持。”

今日晚間,豪美新材同時發佈了一季度業績公告,營收約14.11億元,同比增加7.85%;淨利潤約5871萬元,同比增長177.6%。

豪美新材主要業務爲鋁型材銷售,去年業績增長主要系公司重點轉型發展的系統門窗及汽車輕量化業務佔比快速提升,其中,汽車輕量化鋁型材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2.72億元,同比增長36%;業務佔比提升至21%,同比提升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