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增持貸監管細則優化 禁止性事項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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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 謝忠翔 劉筱攸
近期,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漸次落地,監管部門也在根據最新情況完善監管細則。
昨日,證券時報記者從一家國有大行工作人員處獲悉,金融監管部門對銀行開展回購增持貸款時的貸款主體、貸款期限、貸款比例和利率均有最新具體要求,明確禁止性事項。
證券時報記者據Wind數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2月5日,已超過180家上市公司發佈回購增持貸款相關公告,涉及回購或股東增持的貸款金額上限至少超過388億元。
回購增持貸
監管新要求出爐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近日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有新監管要求,並明確相關禁止性事項。銀行業內人士介紹,這是監管部門對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監管細則的優化。
從監管部門的具體要求來看:
一是針對借款主體,要求“主要股東”必須爲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東,暫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機構。此前,借款主體相對寬泛,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及公司董監高。與此同時,借款主體中的“上市公司”不得爲已被實施退市警示的公司,且不得爲金融機構。
二是貸款期限被限定爲最長3年,此前是“原則上不超過3年”。
三是貸款比例設定爲不超過90%。而貸款利率方面也有明確,即利率設定在2%左右,不得高於2.25%。
四是在合同簽訂環節,要求銀行須在上市公司公告後才能簽訂貸款合同,發佈公告前應簽署貸款承諾書。
五是針對前期已開展回購或增持的,不得通過貸款資金進行置換。
六是辦理股票回購增持貸款不得組建外部銀團。
超180家公司
披露回購增持計劃
今年10月,央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支持其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目前,項目落地進入常態化,上市公司參與回購增持貸款熱情不減,公告的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加。
截至12月5日,證券時報記者據Wind數據不完全統計,已至少有180家滬深上市公司披露使用專項貸款進行股票回購或者控股股東增持的計劃,已披露的回購或增持貸款金額上限超過388億元。
近日,中信證券研究部聯席首席策略師裘翔在研究報告中分析,本輪迴購增持貸以回購爲主,非央國企更加活躍,傳統行業貸款金額更大,新興行業披露家數更多。
裘翔表示,在期初,披露相關計劃的央國企和非央國企數量大致相當。但在此後,非央國企的比例明顯上升。從行業分佈來看,披露獲得銀行貸款金額上限最大的五個行業爲交通運輸、石油石化、農林牧漁、基礎化工、有色金屬,合計貸款上限佔整體比例達53%。若從披露家數來看,電子、醫藥、交通運輸排名靠前。從大金額代表性案例看,高度集中在農林牧漁、石油石化等傳統行業。
銀行嚴格篩選重點企業
回購增持貸落地以來,作爲重要參與方的商業銀行也在火速行動,在“首單”“首批”的濃厚情結下,積極尋找業務機會。
業內研究人士此前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當前信貸需求疲弱情況下,銀行積極利用回購增持貸搶客戶,一方面是上市公司客戶質量較高,另一方面是希望藉此拓展優質客戶數量,撬動其他連帶業務。同時,由於該類貸款利差較薄,要求銀行發放貸款時儘可能壓低風險成本。
近期,在深圳金融監管局新聞發佈會上,建行深圳市分行科技金融創新中心總經理張軍表示,在客戶准入方面,需要符合國家產業戰略導向,經營穩健,信用資質良好,具備長期可持續經營能力及還款能力,在所屬行業或區域內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或良好的發展潛力。
“優先介入市值穩定,二級市場交易活躍、流動性較好,納入滬深300、中證500、中證1000等指數的股票。審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東股份對外質押比例過高的股票。”張軍表示。
興業銀行深圳分行行長助理薛敏亦介紹,在客戶准入方面,嚴格篩選。重點關注企業的經營狀況、財務實力、信用記錄以及在所屬行業的地位和發展前景。盡調過程中,深入調研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現金流狀況、股權結構等關鍵信息,並對回購增持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評估。
上述銀行有關負責人均表示,在風險控制方面,建立多維度的風險評估體系,加強貸後管理,監督資金流向和使用情況,實時跟蹤市場動態和企業變化,確保貸款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