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饋金每噸200元…花蓮水泥窯燒垃圾 回饋部落1年約千萬元

花蓮縣府與臺泥合作推動全臺首座利用氣化爐協同水泥窯高溫處理垃圾,爲回饋周邊居民,縣府訂定回饋金管理自治條例,每公噸200元,昨天通過。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政府與臺泥攜手推動,在花蓮和平廠以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去年底正式營運,回饋金自治條例今天在縣議會審議通過,以每公噸200元計算,一年概估千萬元,回饋部落居民,採專款專用,由秀林鄉公所成立管委會,和平村及縣內周邊村落可提計劃申請。

縣府原本是修正既有垃圾處理場回饋金自治條例,於去年7月送議審查,但被以設施性質不同、部分內容不符財政紀律法等原因退回。縣府環保局參考環境部相關辦法,訂定「花蓮縣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設施營運期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草案,這次臨時會再送入縣議會審議。

縣議會保安小組審查時,加入專款專用、當年度回饋金未執行完成後,應轉入後續年度使用等文字修訂,再送大會,今天逐條審查後三讀通過,公告後實施。

縣府代理秘書長饒忠說,爲了回饋水泥窯周邊居民,訂定相關辦法,以每公噸200元計算,一年概估5萬公噸,約1千萬元,由縣府編列預算,定期提撥到秀林鄉公所成立的管理委員會,和平村及鄰近村裡可提出計劃申請。

草案明訂回饋金使用的計劃項目包括公共設施的興建、改善及維護管理,環境衛生或綠美化、醫療保健、環境監測、環教宣導,或用來提升環境品質、教育、體育或文化水準事項,須專款專用,當年度未使用完,轉入後續年度使用。

鄰近秀林鄉的新城鄉選區縣議員鄭寶秀認爲,新城鄉大漢村也是垃圾車必經之路,回饋金範圍應擴大;秀林鄉縣議員程美蓮說,水泥窯位於秀林鄉,爲協助處理縣內生活垃圾,空氣、水質都可能受影響,在地居民犧牲很多,希望各界予以尊重。

花蓮縣府與臺泥合作推動全臺首座利用氣化爐協同水泥窯高溫處理垃圾,爲回饋周邊居民,縣府訂定回饋金管理自治條例,每公噸200元,昨天通過。圖/花蓮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