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生子親子鑑定揭真相 小王辯稱不知情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訴前妻小美(化名)與第三者小偉(化名)通姦,導致婚姻破裂並生下一子,構成對其配偶身分法益的侵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訴前妻小美(化名)與第三者小偉(化名)通姦,導致婚姻破裂並生下一子,構成對其配偶身分法益的侵害。法院判決小偉與小美須共同賠償阿德1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2003年結婚,但小美於2021年突然離家出走,最終在2022年離婚。離婚後,小美竟於婚姻存續期間內,於2022年6月受孕,並於不久後誕下一名男嬰。經親子鑑定確認,該子並非阿德親生,而是小美與小偉所生。

小美在雲林地方法院提起否認推定生父之訴,法院已認定男嬰父親爲小偉。阿德據此向新北地方法院提起侵權損害賠償訴訟,認爲小美與小偉的行爲對其造成重大精神損害,應共同賠償60萬元。

法院審理時查明,小美與小偉早在2007年認識,並於小美婚姻存續期間發生性行爲。證據顯示,小偉與阿德曾同在一家民宿工作,對阿德與小美的婚姻關係瞭若指掌。儘管小偉辯稱,他當時以爲小美已離婚,但法院認爲小偉早應知悉真相,卻未確認小美是否仍在婚姻中,即與其交往,構成故意侵害。

此外,法院指出,小美明知自身尚在婚姻存續中,仍與小偉交往,對阿德配偶身份法益的侵害更爲明顯。兩人構成共同侵權行爲,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小美與小偉須共同賠償阿德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