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在新竹市區 婆婆要她便宜租小叔5000元
此爲房屋示意圖,與文中提及房產無關。圖片來源:Ingimage
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中PO文表示,家人在婚前就幫她買房,結婚後兩人住進先生買的房子,婆婆在知曉自己還有一間房後,要求她將孃家準備的房子便宜租給小叔,讓原PO相當苦惱,上網詢問大家的意見。
女網友表示,家人在她婚前就幫忙買好了一間房,也沒貸款,她的先生婚前也有買一間,婚後兩人住的是先生的房子,「我婆婆知道我有房子後就希望我把房子租給小叔,還說房租5000就好,都自己人」,她並透露房子位於新竹市區,表示若租給小叔5000元的話,實在是太便宜。
網友見文紛紛勸退,認爲原PO千萬不要答應婆婆的要求,因爲租給自己人是最難收租金的,「之後就會跟你說自己人還收錢」、「接着說希望房子可以過戶給小叔,整個套路都想好了」。
有網友建議原PO,可向婆婆說明房子已由孃家租出去了,還可以順便以「孃家以一萬租給自己親戚」爲由,讓婆婆「間接」知曉房租行情;也有人還提出:「跟婆婆說是凶宅,買來投資的,看看小叔還要不要」等說法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