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後的After Party生憾事 莽男「這原因」利剪猛插友人心臟

阮文後持利剪朝對方心臟猛插。(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南市一名男子阮文厚與阮文山都是越南籍移工,去年(111年)1月9日中午,2人蔘加高姓友人喜宴後,下午又與其他人相約至男住處飲酒聊天。不料,阮文厚與阮文山卻爆發口角,阮文厚竟趁阮文山不注意,突持拿剪刀朝阮文山左胸心臟部位刺入。

行兇後,阮文厚隨即逃離現場,並將剪刀丟棄在現場屋外的牆角,遭刺傷的阮文山逃離時,在樓梯轉角處昏倒,經送醫搶救,發現左胸有穿刺傷合併心臟破裂及左側血胸,所幸救治後倖免於難。

一審法院審理,認阮文厚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因雙方達成調解並賠償損失,一審準備程序時具狀撤回告訴,一審裁定公訴不受理。檢方不服,主張應成立殺人未遂罪,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審理,阮文厚坦承犯行,但矢口否認有殺人之故意,他辯稱:當時已有醉意,無法分辨手中拿的是什麼,是對方先挑釁,我纔會誤拿剪刀刺傷對方。

法官認,阮文厚竟因與對方發生爭執,一時氣憤難平,就趁毫無防備之下,持剪刀猛然直刺對方胸部,造成「左胸穿刺傷合併心臟破裂、左側血胸」。阮文厚當時主觀上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

法官審酌,雙方已達成調解,並給付調解金額完畢,阮文山也當庭表示撤回本件告訴。阮文厚事後已有悔意並有積極彌補,考量其所犯殺人未遂罪,依規定減刑後,法定最低刑仍爲有期徒刑5年,就本件犯罪情節,屬法重而情輕,因而依刑法第59條之規定減輕其刑,並依法遞減之。

二審法官日前撤銷一審判決,阮文厚被依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年。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