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絡網路經濟 政府須多點火
網家董事長詹宏志認爲,事實上,回顧過去十年,臺灣不管是國家或是企業,「對數位經濟、網路產業的理解跟投資,都還是太少了」。他認爲,不管是在政策上或是投資上,政府應該要多做「點火的工作」,多花一點力氣去理解網路產業,才能帶動整體產業向上發展。
詹宏志說,1999年經濟部推動資訊業電子化的A計劃、B計劃中,在當時的規劃中,政府認爲臺灣市場太小,沒有做電商的需要,所以推動電商時都以B2B爲設計,與消費者沒有關係。「這樣的判斷導致臺灣電商發展的前20年,政府在當中通通沒有角色」,而國發基金開始關注電商,也是在TiEA(臺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成立之後,那時臺灣電商已經發展15年了。
「臺灣原來的old money已經投資了其他產業,對電商也沒有再多的投入。同時,擁有大量資源的資通訊產業也缺席,國家對網路產業的投資,亦沒有整體戰略上的規劃」,詹宏志總結,「從90年代到現在,臺灣企業、政府對網路的投資,都太少了」。
這兩年因爲疫情衝擊,傳統實體零售業受打擊,讓產業開始有更強的動機加強對網路、電商產業的投資。詹宏志說,儘管這些人不是網路或電商背景出身,只要有人願意投入,任何可以促成投資的東西,都是好事。
7月下旬,臺股戰略新板、創新板正式上路,外界將之視爲活絡新創與市場資金的一大動能。不過,詹宏志認爲,光是一個交易的板塊是不夠的。他表示,市場投資之所以會熱絡,一是有出場機會,二是要有實際利益以及成功例子出現。他舉例,「網家2005年掛牌,之後刺激臺灣許多網路公司創業,也吸引新的投資人進來,臺灣的創投更願意投資。」
而所謂「出場的故事」,詹宏志認爲,除了上市上櫃以外,併購、交易都是活絡市場的重要因素。「如果只是交易板塊的問題,現在的主板、櫃買市場都在,稍微修改一下上市櫃條件就行了。所以,要根本活絡資金,不是隻有新增交易市場就能解決。」
詹宏志建議,臺灣的公司法如何去放寬限制,對於活絡新創以及資金都是很重要的。他說,過去企業的經營團隊要擁有選擇權、技術股,執行較困難,很多新創因此不得不成立境外公司。因此,法規如何讓資本形成、股權設計上可以更靈活,對新創來說相當重要。
若以投資的角度來看,如何鼓勵資源較多的產業,將手上的資金投入到數位經濟相關的產業,且能獲得稅務上的激勵,也能吸引各種資源移動。
詹宏志說,「這些事情,將比多設立一個上市的板塊,還來得更重要。」
詹宏志說,臺灣過去十多年來,政府對於數位經濟、網路產業的理解太少,建議政府應該多做「點火的工作」,更應該多花一點力氣去理解產業生態。他舉例,去年三倍券直接將所有的電商一竿子打翻,全數排除在外,就可以知道「說這話的人,完全不瞭解電商」,且忽略了每一種電商類型不盡相同,還有非常多的電商在疫情之下根本不是受惠者,反而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