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調升至20.9萬 會計師估4口之家明年省稅1400元

▲基本生活費每人認定額有望從20.2萬元拉高至20.9萬元,多口之家可以省稅。(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基本生活費每人認定額有望從20.2萬元拉高至20.9萬元,會計師初估,4口之家若適用5%所得稅率,省稅金額約在1400元左右,不無小補。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解釋,申報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即20.9萬元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超過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的差額部分,可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舉例,以育有2名就讀大學子女的雙薪4口之家來說,若綜合所得總額150萬元(利息所得1萬元),今年報稅時,除免稅額38萬8000元(9.7萬元x4)、標準扣除額26萬2000元、薪資特別扣除額43萬6000元(21.8萬元x2)、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5萬元(2.5萬元x2)、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1萬元。

除了上述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之外,因免稅額38萬8000元、標準扣除額26萬2000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5萬元(2.5萬元x2)、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1萬元,合計71萬。未達基本生活費扣除額83.6萬(20.9萬X4),所以可另可再扣除基本生活費差額12.6萬元。稅率以5%計算,因基本生活費可省稅6300元。

楊建華試算,若從兩年度比較來看,調幅7000元,以四口之家7000X4=28000, 以稅率5%計算,比前一年省稅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