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法底線失守,廣東省紀委監委第十二審查調查室原二級調研員黃文生被“雙開”

據南粵清風網,日前,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紀委監委第十二審查調查室原二級調研員黃文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文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工作調動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文生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文生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