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2警包庇全套色情小吃 月領12萬黑錢插乾股起訴求重刑

基隆2警包庇全套色情小吃 ,月領12萬黑錢插乾股起訴求重刑。(中時資料庫)

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1名周姓小隊長及劉姓偵查佐,2年前遭人檢舉,涉嫌在愛一路某有女陪侍的KTV等多家店插乾股圍事。基隆地檢署今年6月11日會同廉政署、調查局及基隆市警察局大規模搜索少年隊等地,將周員等10餘人帶回地檢署偵訊,周、劉姓2員遭羈押2個月並免職,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2員警依貪污治罪條例、泄密以及包庇罪嫌起訴,業者也依照妨害風化、賭博等罪嫌起訴。

根據起訴書,周姓小隊長、劉姓偵查佐2人,每月收取色情業者10萬元以及1股乾股紅利,主要協助通風報信以及排除地方黑幫介入插旗事宜,令營賭場部分,賭場部分,則每個月領取2萬元以及2份乾股的股利。

檢察官認定,周員涉犯貪污治罪、泄密、洗錢等罪嫌。劉員則,涉犯貪污罪、泄密等罪。

檢察官起訴認爲,周員未能謹守與他人交往分際,未思廉潔自守,因受不法利益薰心,有負國家之託付與栽培,不僅泄漏臨檢情資,從中獲取每月數十萬元賄賂,更淪爲業者「門神」,以警職人員身分作爲與不肖份子談判、斡旋籌碼,併爲掩人耳目,透過友人洗錢賄賂款項,其否認犯行,毫無悔過之心,數度以不合常情理由矯飾其詞,犯後態度極爲惡劣,爰請從重量刑,以昭炯戒。

另外被告劉員身爲警職人員,應忠實執行法律所賦予之任務,卻爲不正利益泄漏臨檢情資,其雖坦承犯行,惟其就犯罪事實重要情節多次有變異其詞之情形,請依法妥適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