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垃圾焚後灰渣處理未續約 謝國樑:公開招標

基隆市政府與垃圾焚化後灰渣處理業者永盛公司合約昨天屆滿未續約,市長謝國樑今天說,天外天焚化廠儲坑可暫存數個月的灰渣,市府會在這周辦理招標委外處理,市民不用擔心。

自2004年起,基隆市府與永盛公司簽訂促參案,永盛公司在七堵區瑪陵坑段設置垃圾焚化灰渣處理場,爲基隆市天外天焚化廠產生的底渣執行最終掩埋工作,這項促參案合約在昨天到期,市府日前決定不再與永盛公司續約。

謝國樑今天在記者會指出,財政部去年4月曾來函表示此案自民國93年迄今未依約成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並辦理營運績效評定,未符合投資契約及簽約當時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優先訂約規定。

他表示,基隆市府若與永盛公司續約,將使公務員因適法性疑慮而陷入違法風險,回饋金不是重點,永續及法治纔是市府考慮的重點。

謝國樑指出,每個縣市都會產生垃圾,垃圾焚燒完後也會有飛灰,但不是每個縣市都有埋飛灰固化物,永盛公司是市場機制其中1項解決方案,市府日後也會以市場機制處理飛灰,不會造成延宕或有任何影響。

他表示,臺灣目前處理灰渣的技術,除了永盛公司的飛灰固化物外,尚有原灰、水洗灰等處理技術,未來也有機會朝向生質能源的方向發展,市府已編列預算,將透過公開招標、縣市互惠合作方式處理飛灰掩埋問題。

謝國樑指出,新廠商接續處理垃圾掩埋問題前,會妥善運用天外天焚化廠既存灰渣儲坑與暫置空間,不因單一廠商合約期滿而造成基隆市的垃圾問題,未來現有的掩埋場地,也會依投資計劃書規定,進行綠地及公園規劃。

永盛公司董事陳韻如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依照契約,基隆市府有權設置績效評估委員會,這與永盛公司無關;再者,市府是「得」成立評估委員會,也就是市府可決定要設或不設,如果都沒設置,代表市府認爲沒有設置的必要,更何況平常就有固定召開會議檢視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