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憲法的九二共識 覓回兩岸春暖
(圖/本報系資料照)
最近,國民黨徵召的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提出「支持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終於將他前一陣子常說的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反對臺獨、反對中共的「一國兩制」,跟「九二共識」的正確詮釋連結起來了。
侯友宜之前未直接提及「九二共識」,可能是希望以更高階的憲法去定位他的兩岸互動原則。
因爲李登輝及馬英九兩位總統時代,傳遞給對岸當局的「一中(各表)」(李)或「九二共識」(馬)政治訊號,都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而來,裡面包括了反臺獨、反「一國兩制」,所以或可說侯友宜之前的講法,與「九二共識」有許多重疊之處,而且同樣捍衛了中華民國的主權,但他的說法涵蓋範圍太廣,導致有些人認爲他並未精確地闡明對於兩岸關係的看法。
「九二共識」本來是臺海兩岸溝通協商中的模糊之美,雙方各取所需,求同存異,先擱置爭議,把功能性合作的議題一一妥爲處理。所以,「九二共識」的詮釋本就有同有異,臺北與北京根據各自的憲法解釋、規範與對方的官式互動,前者特別強調「一箇中國各自表述」(中國指的是中華民國),後則者始終主張「一箇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想觸及各自表述。
1992年海基會與海協會的協商過程大致就是如此,而陸委會、海基會相關文件的存在,不容青史盡成灰。
此外,臺陸雙方也因此保持着各自想要的政治主體性。然而,對臺灣而言,前述的政治主體性在2016年民進黨再度執政後,受到了挑戰。挑戰主要不是來自中共當局,因爲中共當局本來便以符合自己憲法的「一中」作爲闡述「九二共識」的基礎。挑戰的主力其實是來自民進黨,因爲不僅蔡英文昧於事實地說臺灣「始終未接受『九二共識』」,而且還將該名詞的詮釋權拱手讓給中共當局,稱不再有模糊空間。
蔡英文所謂的不再有模糊空間,豈不表示「九二共識」這個概念與相關運作以前確實存在過,也有過模糊空間?
更有甚者,蔡英文及綠營人士更將九二共識定義爲「一箇中國」、「一國兩制」,這可說是民進黨版的九二共識。結果,連中共國臺辦都數次迴應道,「九二共識」是在國家統一前界定了兩岸關係的性質,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共同政治基礎,而「一國兩制」是國家統一後的制度安排,兩者具有明顯的區別。但是在臺灣,九二共識卻時常被扭曲成連中共當局都不太認識的概念,令人啼笑皆非。
至於侯友宜提到被蔡英文污衊化的九二共識,並非要幫中共當局喊冤,而是要爲中華民國政府曾經主張的九二共識追本溯源,還這政治概念一個公道。他用「支持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再用反對「一國兩制」的「九二共識」、反對被蔡英文污衊化後的「九二共識」,提醒臺灣民衆,他主張的是曾讓兩岸締結兩岸20餘項協議及備忘錄、曾是2015年馬習會互信基礎的原汁原味臺灣版九二共識。
原始精神源於1992年兩岸兩會香港會談的「九二共識」,歷史以證明其可行性、可續性,但它確實不是解決兩岸主權問題的萬靈丹,充其量只是以人民生活便利與經濟福祉爲先的暫行性政治安排,讓兩岸關係能夠春暖花開,臺灣各界其實不用擔心。
如果民進黨、民衆黨都認爲這個2、30年前的政治概念已經老了,或者認爲必須有新的政治架構加以取代,那就請它們少噴點口水,儘速提出在兩岸之間可行、可續的新政治概念與架構,這纔是認真負責的態度。(作者爲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外交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