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戰小女友3次懷孕了!他慘賠390萬「分期20年」2043年才解脫

一名男子和15歲小女友交往半年發生3次性行爲,害少女因此懷孕。(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和年僅15歲的國中少女交往,兩人在交往的半年期間偷嚐禁果恩愛3次,卻害得少女懷孕。少女即將當小媽媽的事情曝光後,惹怒少女家人,男子也因此挨告妨害性自主,事後男子以390萬元分期20年與少女及其父母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認爲雙方已和解,且男子犯後坦承犯行,依3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合併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5年。

阿榮(化名)在2021年6月間和當時年僅15歲的少女婷婷(化名)交往,阿榮明知婷婷未成年,卻爲了一逞色慾,在2021年7月至11月間,於友人家中和婷婷3度發生性行爲,導致婷婷懷孕。

婷婷父母知情後氣得提告妨害性自主,阿榮和婷婷家人達成調解,阿榮同意賠償婷婷及其家人390萬,並從2023年開始到2043年分期攤還,並表示2023年2月到2028年1月,期間每個月給付2萬元;2028年2月到2043年1月,期間每個月給付1萬5000元,總共分期20年。

法官審酌阿榮高職肄業、爲家中長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已和婷婷達成調解,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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