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接錯娃 嘉市1私幼爆烏龍

嘉巿某私立幼兒園傳出爸爸接走人家女兒烏龍事件,家長向警方報案,園方解聘教保員。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嘉市某私立幼兒園前天下午發生家長抱錯新入學幼幼班女兒烏龍案件,2名2歲女童剛入學未拍照作名牌,教保員掛錯臨時名牌,A女童被B女童父親開車接走,發現接錯人馬上載回,接人的A女童祖父母與B女童父親發生爭執,向警方報案,市府教育處特幼科長黃媛楟昨天率員到幼兒園瞭解,組委員會查處;園方說是陰錯陽差疏失,解聘教保員。

A女童母親說,前天下午接到老師電話小孩穿錯別人鞋子,請她回學校更換,她打電話給父親,學校打來說女兒情緒不穩被老師抱去中班教室,父母到校,她問是否接到女兒,父親說還沒接到,不久接到學校打電話說女兒被另名女童爸爸抱走,剛抱回來。

A女童母親表示,一開始老師抱錯女兒給B女童爸爸,抱走後回來說小孩鞋子穿錯,對方將鞋子脫掉帶走女兒放副駕駛座,還帶女兒下車買雞蛋糕,爲何未認出抱錯人。

園方說,2名幼幼班女童第1天上學,還未拍照製作名牌、發家長接送卡,老師掛錯臨時名牌,A女童被B女童父親抱錯,2女童家長適巧都會買雞蛋糕,B女童父親抱錯女兒未認出,接到園方電話馬上開車載回,園方有疏失解聘教保員,會檢討改善。

「太離譜!教保員交錯女童,爸爸抱錯女兒未認出!」特幼科長黃媛楟說,幼兒園完成校安通報,製作接送證及家長通知單加強宣導,後續將依調查報告,依法行政裁處,再次強調幼童安全的絕對重要性。

警方說,A女童家長未提告,但是否涉及妨害自由強制罪會再瞭解;律師林德升說,抱錯女童家長無犯意,又馬上抱回幼兒園,不構成妨害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