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投訴幼童遭幼園教師拖行 北市府:肌力訓練
北市明倫非營利幼兒園日前遭家長投訴不當對待幼兒,經教育局調查,因兩名個案屬於特教、早療兒,老師依專業意見安排個別課程,非屬不當虐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明倫非營利幼兒園日前被指控違法對待幼兒,有教師在體育課將幼童拖行、吊掛,還有另位男童在PU跑道訓練「小牛推車」,教育局調查,兩位孩童經專業評估,需要體能訓練課程增加肌力,老師也與家長、專業老師討論後製定課程,認定非屬不當對待幼生行爲。
有家長日前向議員投訴,一名幼童上體育課被老師拖行3次,被帶到角落,兩腿筆直的倒立在牆壁上支撐全身,180度倒頭栽的肢體動作長達1分鐘。另一位男童被另一老師在PU跑道訓練「小牛推車」,教育局說,幼童經醫生評估,需要做體能訓練動作,但會請專業小組調查適當性。
教育局表示,經一個月調查審議,該案2位幼生其中一位爲特生,依個案評估報告提供體能活動增加肌肉張力,另一位幼生經醫療院所評估,可透過一些本體覺動作提升專注力及學習穩定性,涉案2位老師根據評估報告,並和特教巡迴輔導老師、家長透過會議討論後,設計大肌肉訓練課程,非屬不當對待幼生行爲,不構成違法事件。
教育局說,0-6歲是孩子發展黃金期,臺北市教保服務機構在孩子進入幼兒園時,都會透過兒童發展篩檢和多元評量方式找出幼兒優勢與弱勢能力,也會將篩檢結過通知家長,盼發展遲緩孩子能得到適性訓練,幫助迎頭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