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量不加價未發酵 住火險投保率7年僅升至35%
國內近幾年曾出現兩次較嚴重地震,年度理賠金額逾億元,但住宅火災險非強制險,國內住火險(含基本地震險)從2012年底的30.11%,經過七年,至2019年底的投保率纔來到35%,換言之,目前每三戶仍有兩戶未投保住火險。
住宅火險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了擴大承保範圍、提高建築物每坪造價且調降費率,對投保民衆來說確實是做到了加量不加價,原先產險公司預期能夠激發民衆的投保意願而提升投保率,不過情況似乎不如預期。
住宅火險市佔排名一直居冠的臺灣產險表示,今年農曆春節落在1月,由於1月工作天數較少,市場整體的住宅火險簽單保費負成長3%多,因此觀察時間需要拉長些纔會較爲清楚。
住火基本險保障提升,但是都屬於基本險,臺灣產險說,民衆仍可依自身的需求考慮加保附加險,如超額地震險、擴大地震險、超額颱風及洪水險、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擴大承保機車火災事故與家事代勞險等。
富邦產險表示,既有地震基本險因地震事故造成建築物全損才予理賠,針對建築物及屋內動產的部分損失及地震基本險保障不足部分,可藉由擴大地震險補強。
另明臺產險和富邦產險均表示,因臺灣天災風險多,不論居住於公寓或是獨棟住宅皆建議附加「超額颱風及洪水附加條款」,可彌補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致之毀損或滅失而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不足之處。讓居家財產有更完整的天災意外保障。
和泰產險、新光產以及富邦產均說,雖住宅火險已提高了對第三人責任的保險金額,但承保的意外事故有限,且僅限於標的物處所範圍內。
故建議可投保承保範圍較大的家庭成員日常生活責任保險,除可保障標的處所內引起的第三人意外事故外,家庭成員日常活動所引起的第三人意外事故也在保障範圍內。如騎自行車撞傷人、家中花盆掉落砸傷路人等衍生對第三人傷亡或財損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