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設假基地臺發etag詐騙簡訊 NCC重罰主謀400萬
假基地臺蓋臺發詐騙簡訊,NCC重罰400萬。(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郭男架設假基地臺發送釣魚簡訊,騙取民衆信用卡資料並盜刷,不法獲利新臺幣200多萬元。NCC今天決議,郭男架設僞冒基地臺,干擾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依法開罰400萬元,創下開鍘假冒基地臺首例。
NCC表示,後續將審查是否涉及違法輸入或製造,若屬實再開罰。
雲林檢警日前偵辦假基地臺詐騙案,發現郭男爲首的詐騙集團,透過租用汽車載着假基地臺,在人潮衆多地大量傳送「etag帳單自動扣款失敗」的釣魚簡訊,騙民衆進入假網頁輸入信用卡號碼,並進行盜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審議郭男架設非法基地臺、干擾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裁罰討論案。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郭男去年11月18日在臺北捷運中山站前,以車載方式,架設僞冒基地臺,覆蓋範圍不大,發送釣魚簡訊騙取電信用戶個資,遭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以現行犯逮捕,查獲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翁柏宗表示,NCC檢視事證並向數位部查證後,認定郭男違反電信管理法第52條第2項規定,未經核配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依電信管理法可開罰100萬到1000萬元。此案不僅干擾合法無線電頻率使用者、還騙取22名民衆個資,不法獲利達200多萬元,委員會審酌案情加重處罰,開罰400萬元。
翁柏宗表示,本案牽涉2議題,包含干擾無線電頻率與未經覈准輸入或製造基地臺設備。今天先針對干擾無線電頻率開罰,後者還在調查中,若涉及違法輸入或製造,可開罰10萬元到100萬元,後續會另案處理。
翁柏宗表示,已請5大電信業者加強監測行動通訊網路的運作情形,並跟檢警建立合作模式,若發現行網異常,應即時通報警察機關,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編輯:潘羿菁)11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