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販售精華液小心違法 標示不清重罰1.5萬元

臺中市食安處爲把關民衆食品與化粧品安全衛生,主動加強機臺的衛生稽查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共計稽查自助選物販賣機計827臺。(臺中市衛生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報導)

夾娃娃機等自助選物販賣機夯,內容物從零嘴餅乾、3C產品或化妝品都有,臺中市食安處提醒,販售食品應申請登錄字號,且無論食品或化妝品皆應符合相關法規,日前食安處展開稽查,於大甲區的機臺查獲1精華液,無標示效期等應公開資訊,依法移請產品源頭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裁罰1萬5000元。

近年夾娃娃機又流行回來,業者以零售業方式經營,不只以玩偶等玩具爲選物標的,更多業者置放零嘴餅乾,甚至連衛生紙等生活用品都成爲夾取物,臺中市食安處爲把關民衆食品與化妝品安全衛生,主動加強機臺的衛生稽查工作,截至今年(2024年)7月底,共計稽查自助選物販賣機計827臺,也發現1件「精華液」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

該件位於大甲區的機臺查獲「精華液」產品,無標示製造日期或有效期限,且登錄之產品品名與標示名稱不一致,與化妝品管理法規定不符;已移請產品源頭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裁罰1萬5000元。

食安處說明,此次啓動自助選物販賣機稽查專案,總計查覈827臺,其中陳列擺售食品機臺佔797臺,販售化妝品機臺佔30臺,稽查重點爲業者資訊是否張貼於機臺外部、機臺內擺售的食品及化粧品標示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違規擺放供應醫療器材及食品是否逾有效日期等項,稽查結果食品衛生部分全數合格。

食安處提醒,機臺業者以自助選物販賣機販售食品,應申請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且皆應於機臺外部明顯標示業者名稱或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等資訊;同時,擺放於機臺內供售之食品或化妝品,應選擇有完整外包裝及中文標示產品,且不得供應放置醫療器材、未經查驗輸入許可或自行從國外攜回之食品或化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