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議員指臺糖不配合地方發展 籲徵空地稅
臺糖公司在嘉義縣有6838公頃土地,堪稱是最大地主,6日遭嘉義縣議員蔡奇璋質疑臺糖土地利用政策不合理,呷公家機關夠夠。(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臺糖公司在嘉義縣有6838公頃土地,堪稱是最大地主,嘉義縣議員蔡奇璋6日質疑臺糖土地利用政策不合理,「呷公家機關夠夠」,認爲縣府應透過開徵空地稅、收取滯洪池管理費等方式,讓臺糖改變消極作爲,尤其是隻租不售政策,以利地方發展。嘉義縣長翁章樑迴應,地方建設最受益者還是臺糖,會努力看看。
蔡奇璋總質詢表示,臺糖土地在平地鄉鎮佔比高,部分鄉鎮佔比逾10%,縣府如要開發利用都需要跟臺糖先協調,至今縣府10局處每年合計要付近2000萬元租金給臺糖,另臺糖雖無償提供土地給縣府做滯洪池,結果臺糖在滯洪池做太陽光電,年收益粗估2、3000萬元,縣府沒分到錢,每年還得編維修費近800萬元,實在不合理,建議水利處應收取管理費。
蔡奇璋提及,除閒置土地雜草叢生問題,臺糖土地只租不售也導致馬稠後後期工業標租作業延宕,另臺糖打算在港墘農場種電,但之前東石鄉公所曾函請臺糖撥用2.5公頃土地,被以優良農地打回票,現臺糖卻以林相不佳要種電,質疑臺糖立場不一,又不配合地方發展,建議縣府應針對縣治特區25公頃臺糖土地研議開徵空地稅。
被點名不配合地方發展,臺糖解釋,臺糖無償提供土地做滯洪池,是幫縣府省掉龐大用地取得費,雙方早在2018年就協議,縣府除免徵地價稅,滯洪池設施也由縣府管理維護;至於土地長草,會加強除草業務、定期巡查、滾動式調整。
針對東石公所曾想價購臺糖土地,臺糖說,當時爲避免土地切割零碎難以管理,纔會函請公所另擇適當地點,至於港墘農場是經內政部、農委會認定「林相不佳」,依規定釋出爲光電開發用途,強調臺糖絕無立場不一,而是始終如一。
臺糖進一步迴應,縣治特區及高鐵嘉義車站特定區內土地,全爲區段徵收領回抵價地,臺糖持續招商開發中,因區域發展與市場胃納量等因素限制,短時間內才無法大量開發,並不適合開徵空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