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7旬翁怒持獵槍射死女鄰居 法院裁定羈押

嘉義縣中埔鄉和美村余姓男子與鄰居相處不睦,19日下午3點多持獵槍朝57歲殷姓女子射擊,殷女倒臥血泊失血過多,送醫不治,余男自行投案。檢警昨早相驗確定有他殺嫌疑,警方依涉犯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被告就持有扣案獵槍、子彈之客觀事實並不否認,並有扣案獵槍可供佐證,故被告涉犯非法持有獵槍、具有殺傷力子彈罪嫌重大。又被告因噪音問題始將獵槍、子彈帶回住處,且射擊前曾有裝填子彈之動作,再進行射擊,又當時被告與被害人距離不遠,被告又是立姿射擊,難認無對被害人射擊之意,故被告涉犯殺人罪嫌,亦屬重大。

另依據被告所供述槍彈之來源,明顯與扣案槍彈有所歧異,且依據證據顯示,噪音問題近半年才生困擾,因此槍彈來源究竟爲何,仍有繼續調查之必要,而被告所犯殺人罪嫌爲最輕本刑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罪,就槍彈來源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之虞,故被告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另被告已經70餘歲高齡,且因噪音問題長期睡眠不足,承辦法官叮囑看守所於被告在押期間,應特別注意其身心狀況。

嘉義警方將涉嫌持獵槍殺鄰婦的餘翁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