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子開車載人妻惹爭議 撞死人夫判囚11年定讞
3年前林姓男子開車戴黃姓女子,卻與黃女的王姓丈夫起爭執,王男拿柺杖鎖敲打林男的車頭,林男竟開車撞死王男,事後林男辯稱是正當防衛,但法官不採信,最高法院維持歷審判決,考量林男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依殺人罪判囚11年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與已婚的黃女是朋友關係,2017年黃女前往臺中市遊玩,來不及搭乘火車返回嘉義,於是由林男駕駛自用小客車載送黃女回家,行駛途中,王姓丈夫撥打電話給老婆黃女詢問其人在何處,經黃女告知正搭乘林男駕駛之車輛後,王男要林男接聽並詢問他的車牌號碼。
林男駕車抵達黃女的住處後,王姓丈夫在黃女下車之際,即持柺杖鎖衝往林男的車輛前方,以柺杖鎖敲打該車之右車頭燈、引擎蓋、左車頭燈,林男開車往前撞倒並輾壓王男,王男因而捲入該車車底,受有骨折及血氣胸等傷害因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