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寧一家被抓包「爲發聲明開粉專」 臉書遭灌爆洗版:下去!
記者王靖淳/綜合報導
YouTuber衆量級Andy、家寧去年10月宣佈分手,男方11日在個人頻道上傳影片,對女方一家提出八大控訴。爲此,家寧今(14)日透過公司羣海娛樂發佈6點聲明反擊Andy,消息曝光後掀起熱議,有眼尖的網友發現,羣海娛樂似乎爲了發佈該聲明而特地辦了一個臉書粉專,引發不少人涌入洗版。
▲家寧今(14)日透過公司發出聲明。(圖/翻攝自Instagram/chianing_baby)
透過羣海娛樂的臉書粉專可見到,裡面只有一張封面照、大頭貼以及一篇聲明稿,內容曝光後吸引大批網友朝聖,同時也紛紛洗版留言吐槽,「下去」、「還有時間辦粉專超好笑」、「給你兩天時間,才用出這個粉專?」、「貴公司設計部門有料,一看就知道是董事長的傑作。」就連網紅異色檔案DK在看到該粉專後,都直言:「不使用家寧的社羣平臺發聲明,這樣的用意是什麼呢?大家可以想看看。 」
▲▼羣海娛樂被抓包架設臉書粉專。(圖/翻攝自Facebook/羣海娛樂Qunhaient)
此外,針對Andy的薪資與財務結算問題,羣海娛樂透過聲明指出,Andy自2018年10月至2024年9月,除了每月固定薪資外,還通過績效獎金及其他收益分配獲得報酬,與其指控不符,還特別提到:「另經內部檢視,本公司發現王先生於特定期間內,曾自行變更頻道收益分配至個人帳戶,相關情況應由王先生向大衆說明,以確保資訊透明。」
▲DK回覆網友留言。(圖/翻攝自Threads/mystery_case_life)
談到頻道管理權,聲明中指出,「衆量級」頻道及相關社羣帳號由Andy和家寧共同創立並經營。然而,2024年10月後,公司發現YouTube頻道收益帳戶已被變更至Andy的個人帳戶。此外,聲明表示,TikTok帳號的註冊電話仍是Andy的個人手機號碼,「導致本公司無法登入並管理該帳號,相關權限問題仍須與王先生進一步協調處理。」
【羣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全文】
茲針對近日王崇睿(Andy)先生對本公司負責人曾淑惠女士及本公司旗下藝人張家寧女士之間的紛擾,羣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特此聲明如下,以釐清事實,避免大衆誤解:
1.關於公司設立與薪資發放
王崇睿先生與張家寧女士於2016年共同經營「衆量級」頻道,後期雙方協議由本公司統籌管理,以確保「衆量級」頻道營運的專業性與與藝人演藝事業的穩定發展。
考量當時兩人年齡尚輕,且過去曾有投資失利經驗,加上演藝收入存在不確定性,曾淑惠女士爲保障兩人基本生活,經兩人同意決定採取固定薪資制度,同時根據頻道及其他演藝工作的收益發放額外獎金,以兼顧財務穩定與長期發展。
2.關於王崇睿先生的薪資與財務結算
自2018年10月至2024年9月,王崇睿先生除每月固定薪資外,亦透過績效獎金及其他收益分配獲得相應報酬,與王先生之指控不符,金額差距甚大。本公司始終依據頻道營運狀況發放相關薪酬。此外,針對雙方分手後因財務作業延遲且王先生先委託律師發函給本公司,本公司慎重處理迴應而未尚未結算完成的部分,本公司已於近日完成相關覈對,尚待雙方協調確認。
另經內部檢視,本公司發現王先生於特定期間內,曾自行變更頻道收益分配至個人帳戶,相關情況應由王先生向大衆說明,以確保資訊透明。
3.關於頻道管理權
「衆量級」頻道及相關社羣帳號(包含YouTube、Facebook、Instagram、TikTok等)由王崇睿先生與張家寧女士共同創立、團隊人員分工合作共同經營。然而,2024年10月後,公司發現YouTube頻道收益帳戶已遭變更至王先生帳戶,本公司自目前爲止無法提取該收入,並無惡意剝奪王先生的帳號權限。
此外,目前「衆量級」TikTok帳號的註冊電話仍爲王先生的個人手機號碼,導致本公司無法登入並管理該帳號,相關權限問題仍須與王先生進一步協調處理。
4.關於股權與董事職務
羣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董監事改選,皆依相關法規定進行,且根據公司股東比例及當前營運狀況進行決策。此外,不論如何王先生目前仍爲登記股東,期望王先生尊重公司營運實情,避免無端指控造成公司及全體股東難以回覆的損害。
5.關於商標權及車輛所有權
本公司在2020年進行「衆量級」商標登記,當時因應王崇睿先生與張家寧女士雙方共同討論品牌發展與周邊商品(如帽子等)之商業規劃,基於保護品牌權益的考量進行註冊。然而,商標最初並未以公司名義註冊,而是以個人名義完成登記。本公司理解此舉可能引發誤解,日後雙方可協調商標權利歸屬。
針對參與拍片比賽所獲得的獎品車輛,王崇睿先生與張家寧女士雙方在實際看車後,並一起決定以額外補差價的方式更換其他車款,因此贈獎單位建議以個人名義辦理購買手續,當時便依此方式進行登記,實際上作爲公務車使用。本公司已規劃未來將該車輛轉移至公司名下,納入公司資產管理,以確保資產運用的透明性與合規性。
6.關於法律程序
針對王崇睿之存證信函,本公司依法迴應,並對任何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本公司對於不實指控及任何損害本公司聲譽之行爲,將採取必要法律行動,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