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考量雙方經濟條件 避免大陸農產品全面開放
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左二)舉行《鑄劍爲犁:賴幸媛的兩岸談判秘辛》新書發表會,前總統馬英九(中)、前陸委會副主委趙建民(右起)、高長以及前財政部部長林振國(左)等人應邀出席,大家拿着寫着新書書名的字畫合影留念。(趙雙傑攝)
鑄劍爲犁:賴幸媛的兩岸談判秘辛(時報出版)
雙方談判進入第二階段,但是路途非常崎嶇。對岸反反覆覆,對正常化要求變卦來變卦去,又堅持要貿易自由化的起迄時間。因爲對岸業務部門要求臺灣不能繼續歧視大陸,因此文本中必須有「正常化」三個字的精準表述出現。內容呈現方式,對方從專章、專節、一路退到專條呈述,但我方堅決不同意。對方退到提出,願意在序言中做適當有正常化意涵的表述即可,提出建議用「WTO基本原則」。而我方則相對應建議用「WTO精神+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在序言中作表述。但是對方認爲「WTO精神」的意思太模糊,不足以體現貿易正常化的精神與意涵,因此要求至少要用「WTO基本原則」這幾個文字在序言,但絕不能同意放上我方要求的「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這樣的文字,否則大陸對內無法交代。
衆所周知,「WTO基本原則」指的就是不歧視原則,也就是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事實上,臺灣在經濟上和政治上根本不可能對中國大陸「全面」做到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的地步,因此我方認爲如果不加「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這句話在序言,對臺灣內部而言,就等於是無條件地、全面地開放當時禁止進口的兩千三百多項大陸農工產品,也是朝向全面降稅到零的貿易自由化方向走去。我方不可能接受。臺灣全民都睜大眼睛在看,立法院審議一定不會通過。
賴幸媛說:這是對臺灣經濟面和政治面都很現實的問題,因此必須加入「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這九個字,這是「守護臺灣的安全閥」。在我方持續堅持下,談判直到最後一刻雙方纔有共識,對方終於同意在「WTO基本原則」後,放入「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這句話。陸委會說服了國臺辦,雙方各退一步。在序言和內文第二條合作措施的適當位置都放入「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文字意思非常明確,也就是ECFA是採取循序漸進、審時度勢、沒有最終時間表,依各自狀況和條件適時給予開放或不開放的調整,這是符合兩岸非常特殊的關係,以及雙方經濟量體非常懸殊的一項經濟協議。
安裝「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這句話是賴幸媛反覆推敲,並和經濟處戰將千錘百煉出的文字。在兩岸小組得到高層行政院院長、副總統、總統堅定的支持,並同意陸委會的建議,若「不放進這九個字,寧可破局」。高層三番兩次在會議上強調這句話的重要,「一個字都不能少,一個字都不能改」。最高層還跟賴幸媛說,陸委會管道應讓對方得到這個「不放,寧可破局」的訊息。
可以接受破局,是一個明顯有用的調整,有別於年初總統公開宣佈要在第五次江陳會談簽署ECFA的時間表。事實上,一年多來,我方從高層到整體政府團隊對外都展現出堅定的決心和意志,要推動落實ECFA的目標一直也沒有改變,這可以從政府長期總動員,積極與民間社會和國會密集溝通的作爲就可以看到決心。從政府推動重要政策的立場而言,宣佈目標時程是有必要的,因爲這是政府決心和政策透明的一種展現,必須告訴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