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最新公佈:六大行要確保國家大基金三期運行“不偏離主業”

6月7日,金融監管總局集中公佈了關於國有大行參與投資設立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家大基金三期”)的批覆。

出資由資本金撥付,確保基金運行不偏離主業

金融監管總局在對六家國有大行的批覆中均指出,同意其參與投資設立國家大基金三期,明確投資所需資金從各大行的資本金中撥付。

同時,要求各銀行加強對外投資管理,切實防範投資風險,重大事項及時向金融監管總局報告。

此外,還要求各大行堅持“投治並重”原則,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行使出資人權利、履行出資人責任和義務,確保基金運行不偏離主業,實現推動集成電路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目標。

公開信息顯示,國家大基金三期已於5月24日註冊成立,註冊資本爲3440億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爲張新,經營範圍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服務;以私募基金從事股權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等活動;企業管理諮詢。

出資股東包括國開金融有限責任公司、中移資本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從批覆的落款時間看,3月底4月初,監管部門就已批准同意各大行參與投資國家大基金三期。因此,此前各大行公告的出資金額已是監管部門批准後的結果: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均出資215億元,交通銀行出資200億元,郵儲銀行出資80億元。

國開行向國開金融增資360億元,用於投資大基金三期

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此前已成立過兩期,分別成立於2014年9月26日和2019年10月22日,註冊資本分別爲987.2億元和2041.5億元。

目前爲止的三期國家大基金均有參與的出資方包括財政部、國開金融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菸草總公司、北京亦莊國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國盛(集團)有限公司。

6月7日,金融監管總局還公佈了同意開發銀行對國開金融增資用於向國家大基金三期出資的批覆。

批覆明確,同意國家開發銀行向國開金融有限責任公司增資360億元人民幣,用於參與投資國家大基金三期,所需資金從國家開發銀行資本金中撥付。

2014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發佈了《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下稱《綱要》),作爲今後一段時期指導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其中,《綱要》明確,設立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重點吸引大型企業、金融機構以及社會資金對基金進行出資。基金實行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基金支持圍繞產業鏈佈局,重點支持集成電路製造領域,兼顧設計、封裝測試、裝備、材料環節,推動企業提升產能水平和實行兼併重組、規範企業治理,形成良性自我發展能力。

責編:葉舒筠

校對:李凌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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