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緩受災戶衝擊 北京:受災職工可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
一車輛經過北京積水路面時濺起水花。(摘自中新社)
大陸華北、東北洪災災情嚴重,爲減輕受災戶負擔,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7日發佈《關於幫扶救助受災企業及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根據《通知》,受災情影響較大、導致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可全額提取本人帳戶內住房公積金餘額,應對暫時生活困難。
《北京日報》報導,《通知》適用兩類人羣或企業,一是受到涉雨涉汛災情影響,存在困難的繳存企業和職工;二是受災情影響一線搶險隊員、水務工作者、基層幹部等。受災企業和繳存職工提出申請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與所在區政府相關單位或街道鄉鎮政府對接覈實。階段性支持措施將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
報導稱,對於受災情影響較大、導致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可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申請提取職工應居住在災情發生地或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在災情發生地。
報導說,以住門頭溝區王姓民衆爲例。受災情影響,房屋破壞嚴重,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王先生目前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爲9000元(人民幣,下同)。經其居住地所在區政府相關單位或街道鄉鎮政府出具情況說明,證明其受災情況嚴重,王先生可在2023年8月至12月期間,攜帶大陸身分證及相關情況說明,提取金額最高爲8990元。
此外,對於災情發生後自有住房暫不具備居住條件,需要租賃住房並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每月提取限額可調整爲實際月租金,不受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無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繳存額限制。
對於受災情影響的繳存職工、一線搶險隊員、水務工作者、基層幹部,如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不收罰息,不作爲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可按規定申請延長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
報導稱,根據《通知》,受災情影響無法按此前確定繳存比例繳存的單位,可根據經營情況自主調整繳存比例,最低可調整至5%。調整繳存比例後繳存仍有困難的單位,可向公積金中心出具補繳承諾和補繳計劃,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單位職工可正常申請提取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斷繳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