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警攔檢先調頭落跑可重罰1萬起跳 屏東半年科技蒐證開出199張
▲屏東監理站提醒民衆,遇警方執行攔檢,停車受檢,以免吃上更高額罰單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基於交通安全,警方人員會在違規熱區不定時執行交通違規勤務,有的機車騎士見狀,常會自以爲「機警」掉頭調離開就沒事,屏東監理站提醒,如果被警方拍到機車號碼會在事後逕行舉發「不服攔檢稽查逃逸」的罰單,罰款金額是1萬元起跳,2020年以來,警方已開出199件罰單,籲請駕駛人不要輕忽。
▲遇警調彎。
屏東監理站說,一般民衆在交通行駛途中,常有違規而不自知的情況,導致產生許多危險事故,爲降低交通事故發生,警方常在各個違規熱區不定時攔查取締交通違規。
但是民衆也不是省油的燈,常常利用機車高機動性立刻調頭離開,這時警方側錄若拍下車牌號碼,會在事後逕行舉發「不服攔檢稽查逃逸」的罰單,直接寄送車主,而這張罰單罰鍰就是1萬元起跳、並吊扣駕照6個月。類似案件屏東地區2019全年度舉發332件,2020年統計至6月底已舉發199件,件數不少,民衆實在不能忽視。
站長洪美芳強調,這項法規2018年經立法院即三讀修正通過,並於2018年9月1日上路實施。其中就處罰條例第60條修正部分,駕駛人如違規時,經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予以制止,仍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處罰1~3萬元罰鍰,並且吊扣駕照6個月;5年內再犯者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實行將近2年仍有許多民衆存着僥倖心理,沒想到被罰的更重,提醒用路人遇到警察攔檢就要停車受檢,以免被罰的更重、吊扣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