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人個資外泄遭恐嚇、辱罵 彰化縣政府迴應了
彰化縣政府針對被控泄漏檢舉人個資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27日迴應指稱,檢舉人爲社團法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不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孫英哲攝)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與彰化縣議員楊子賢、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及相關團體今天指控彰化縣政府違法泄漏檢舉人個資,導致檢舉人遭被檢舉人恐嚇、辱罵,對此彰縣府下午迴應表示,檢舉人爲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其爲社團法人,不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該府以公文副本告知處理進度,並未違法。
洪申翰等人向監察院遞交檢舉函指出,民間團體向彰化縣政府檢舉農地違章建築,但彰縣府多次將檢舉人個資違法提供給被檢舉人,導致檢舉人接到恐嚇與辱罵電話,希望監察院釐清說明相關保護檢舉人身分規定,讓彰縣府依法行政,勿再耍無賴違法公開檢舉人個資。
2021年間,彰縣府發函給被檢舉人的檢舉通知公文中,載明「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爲檢舉人,導致彰化縣環保聯盟接到不明人士的辱罵電話。近期彰縣府又將檢舉人名稱白紙黑字的寫在公文上寄給被檢舉人,再次發生彰化縣環保聯盟接到不明辱罵電話的情形。
洪申翰於本月23日在立法院質詢上述時,內政部長林右昌即表示保護檢舉人資訊爲基本,彰縣府已明顯違法。
彰化縣環保聯盟指控,彰縣府多次公開檢舉人身分,使該聯盟因此接到騷擾、辱罵電話,甚至被對方嗆聲「縣政府說如果不是你們檢舉,你們這樣逼,他們根本不會搞這些」,這不禁讓人合理懷疑彰縣府是刻意爲之,把查辦處分的壓力推卸、轉嫁到環團。
對於上述指控,彰縣府新聞處迴應表示,本案是社團法人彰化環境保護聯盟行文告知疑有新建違法農地工廠案件,請該府依法查處,因環保聯盟爲社團法人,不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且其設立宗旨爲推動環境保護,故承辦人員在通知行爲人陳述意見時,直接副本告知環保聯盟,以讓其知道本案處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