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陳情容獎被硬拗 南市都發局通盤檢討

市議員蔡麗青(右)指建商要在新市區蓋大樓卻遭新市區公所「坐地喊價」,都發局長徐中強(左)說明正着手檢討都市設計審議規範,近日將提審議委員會審議。(摘自臺南市議會網站/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新市區新和重劃區建案今年有建商計劃蓋3棟大樓,不滿新市區公所要求800多萬元容積獎勵回饋措施,找議員陳情。臺南市政府都發局表示,此一回饋作法會引起地方不同聲音,也易造成誤解,正着手通盤檢討都市設計審議規範,近日將提審議委員會審議。

縣市合併前,臺南有安平區、東區、北區、中西區、安南區及永康區6區針對大樓容積獎勵訂定回饋措施作業要點。新市區公所面對轄區內建案大舉進駐,3年前比照此一作法,當時業者僅蓋1棟大樓,收取每平方公尺40元,今年有建商蓋3棟大樓,評估對環境衝擊大,收取每平方公尺60元,經費全納公庫,主要用於道路設施、地方環境維護。

市議員蔡麗青14日表示,接獲建商陳情,指新市區公所提出包括關懷訪查專車、救災橡皮艇、火災住警器等公益回饋因非屬都發局認同的公益性,建商同意改支付回饋金,由公所綠美化,但每平方公尺漲至60元,讓建商有被拗感。

市長黃偉哲說,最近有很多案子都和容積率、容積轉移有關,這就像是「魔戒」,市府目前正在擬定通盤性規範,依法行政。都發局長徐中強強調,容移獎勵主要以環境美綠化爲原則,另也有很多替代方式,只要屬於公益性回饋都可以,不過,並不鼓勵收現金,但尊重公所和業者的認定。回饋模式確實值得檢討,爲避免認知差異,今年初就開始找審議委員做通盤性檢討,近期也將送委員會審議。

另也正辦理「臺南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修訂,將規定容積移轉增加移入容積部分,應有一定比例以折繳代金辦理,作爲後續提供公共設施開闢等環境改善經費,預計明年1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