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指可廢監察院不廢監察權 「由立法院設獨立機關」

▲監察委員高涌誠。(資料照/記者袁茵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擬提修憲案廢考試院、監察院,監察委員高涌誠今(10日)受訪時指出,他支持廢監察院,但監察權不能廢,而且若只是將調查權單一回歸國會,風險也會很高,建議應透過政治協商,在國會底下成立獨立機關,像是審計部或中央銀行,「要廢監察院要依正道」,在五權憲法的體制下,如果憲法沒改,監察院就必須要存在,不要只是透過刪預算處理這議題。

高涌誠今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對於在野黨提出廢除監察院,高涌誠直言,自己認同廢監察院,但監察權不能廢,且很多人認爲若將調查權單一回歸國會,風險很高,他認同這樣的看法。

高涌誠表示,自己是偏好「獨立監察權」,可以透過立法院的政治協商,找出方式在國會底下成立獨立機關,例如審計部或是中央銀行。

高涌誠認爲,權力的歸屬能不能更獨立,監察權應該往這方面規劃,他也認同監察院長陳菊的看法,「要廢監察院要依正道」,也就是一定要遵守憲法,在五權憲法的體制下,如果憲法沒改,監察院就必須要存在。

至於調查權歸屬,高涌誠說,調查有不同層次的效果和法律規定,最強勢檢察官的司法調查,監察院則是針對行政違失,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有調查但就是軟性、是行政協助;大法官也說不能侵害獨立機關、行政特權等。

高涌誠建議,釋字585本來就是規定立法院可以有調查權,與立法職權有重要關係的事項,可以有調查權,所以他認爲往那方面修,就會合憲,沒有什麼問題,三權分立夠,但應循正道來,不要只是刪預算,立法院不用視監察權爲仇寇,可以想想「立監」兩院可以合作,立法院想調查什麼案子,可以來函請監察院調查,公開來合作。至於外面罵監察院是「廢物院」,高涌誠表示,是不可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