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前鋼管女郎配舞獅!臺中男接麻吉出獄遭送辦 法官不罰

▲黃男爲了迎接友人出獄,找來舞獅團、鋼管女郎在臺中監獄大門前表演。(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吳佩蓁/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黃姓男子爲了迎接吳姓友人出獄,花錢找來舞獅團、鋼管女郎在臺中監獄大門前熱舞表演,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臺中地院審理認爲,黃男所爲並不構成「藉端滋擾」,裁定不罰。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8月23日下午3時許,黃男聘請舞獅團、鋼管女郎在臺中監獄大門前表演慶祝,高調替吳姓友人出獄接風,警方認爲黃男此舉是藉端滋擾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妨害安寧秩序行爲,將黃男移送法辦。

臺中簡易庭審理認爲,黃男警詢時雖坦承聘請舞獅、鋼管女郎到場,迎接吳男出獄,但並未假借事端滋事擾亂而妨害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不構成「藉端滋擾」的要件,裁定不罰,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