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認定柯文哲違法 陳智菡「一定提行政訴訟」:陳菊頭殼壞去?

▲民衆黨團主任陳智菡。(資料圖/民衆黨團提供)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去年政治獻金爭議連環爆,監察院今(19日)查覈報告出爐,表示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裁處罰鍰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並認定演唱會售票收入及競選小物販售收入,均屬政治獻金。立院民衆黨團主任陳智菡痛批,這一定要提行政訴訟,「你監察院頭殼壞去?陳菊頭殼壞去嗎?你沒有收過政治獻金嗎?」

陳智菡19日晚間接受網路節目「阿姊反抗軍」訪問,針對監察院稍早認定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裁罰374萬元並沒入5579萬3888元,陳智菡表示,監察院昨(18日)還在哭窮說沒錢、什麼事都不能做,也不能政治獻金查覈,結果現在出來說申報不實,所以說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要罰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

陳智菡提到,當初就跟大家說過,政治獻金案柯文哲是受害者,是因爲會計師端木正申報不實,監察院把他移付懲戒而已,但一個會計師可以造假帳目,亂填一通後還沒回報給競總人員或李文宗,且他在北檢調查中也承認亂填,害到柯文哲,結果卻是柯文哲被罰。

陳智菡指出,監察院還要討人情,說雖然有多筆不實,但考量當事人柯文哲被收押,所以把時間延長,「說謊,因爲當時監察院來函,要求我們在某時間內一定要申報完成。」很多證據資料都被北檢扣走,端木正在對帳期間就躲起來了,後來李文宗也被收押,所有證據都被北檢扣走,導致對帳過程非常困難。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資料圖/記者湯興漢攝)

陳智菡稱,立委黃珊珊前兩週告訴她,帳務幾乎都對好了,所以多次來函監察院要補報,但對方一直不准許,要求黃珊珊得拿柯文哲親自授權才能申報,申報後監院又東挑西挑,現在又直接給柯文哲多再加一筆罪狀、一個莫須有罪狀,說演唱會跟募款小物都違反《政治獻金法》。

陳智菡強調,演唱會就是商業演出,因爲籌劃活動時還不能收政治獻金,這就是商業活動,「蔡英文出書算不算政治獻金?賴清德出書算不算政治獻金?陳時中出書算不算政治獻金?就不是,他就不是在競選期間。」除非要規範所有政治人物不得有任何商業收入,不然這違反哪一條《政治獻金法》?

「監察院你收一收了啦!你居然可以這樣莫須有的罪名,還敢這樣哭窮?」陳智菡痛批,監院說募款小物也違反《政治獻金法》,但當時是分成兩塊,一塊是直接換成點數兌換贈品,另一塊是木可賣小物,這筆錢算木可得宜收,但監院把木可這塊也當政治獻金,認爲這是申報不實,「你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如此嗎?爲什麼別人可以,柯文哲不行?」

陳智菡強調,柯文哲就按照別人方式去做競選活動募款、商業活動,且演唱會也根本沒賺到錢,扣掉其他公司收走的錢,最後商業演出只得到微薄70萬元,「你要說『柯文哲就是不行,柯文哲做這不行、做那不行,你就是要把它關起來才行』,你就直接這樣講就好!」

陳智菡痛批,明天就要開庭了,監院今天故意發這個新聞,「很會欸!很會嘛!故意趁今天,然後再踹柯文哲一腳,莫須有罪名再踹他一腳!」中華民國不是說監察院是拿來打擊壞人、懲戒不法公務員嗎?今天端木正作假賬,爲什麼只有交付懲戒?被廠商行賄、接受性招待的高階公務員陳宗彥,到現在不用彈劾,「你什麼標準?監察院你收一收啦!爛死了!」

最後,陳智菡說,「這我們一定要提行政訴訟,這完全不合理,競選小物跟演唱會怎麼會是政治獻金?你監察院頭殼壞去?陳菊頭殼壞去嗎?你沒有收過政治獻金嗎?你沒有玩過選舉活動嗎?笑死人了欸!監察院長可以這樣搞喔?可以這樣隨便把人入人於罪喔?因爲跟你不同黨,你就可以這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