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證券被出具警示函,內部控制不完善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胡萌)日前,黑龍江證監局對江海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該公司在開展債券投資交易過程中,存在規避內控及監管要求的行爲,反映出該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

黑龍江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規範債券市場參與者債券交易業務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