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客廣播電臺改非公營 將納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姚志平攝)

爲推動客家媒體法制化與公共化,客委會積極推動「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立法,希望比照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模式,將目前公營的講客廣播電臺移轉至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管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客委會表示,希望能透過立法建立完善的各族羣傳播體系,並比照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模式,將媒體交由基金會管理,把目前公營的講客廣播電臺移轉至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管理。

另外客委會表示,客家電視仍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由公視基金會辦理,但客委會仍保留客家廣播、影視的製播與經營等業務,因應數位潮流,確保客家文化可豐富國內文化。

爲避免基金會董事、監察人等的選出過稱過於冗長,使董事會組成時間過久,因此客委會規劃交由行政院聘請,再送至立法院備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