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擴大科技創新券惠及面

【原標題】促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 江蘇擴大科技創新券惠及面

爲充分發揮江蘇省科技創新券的引導作用,推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降低企業創新創業成本,省科技廳、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江蘇省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試行)》。該管理辦法將於9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與此前的試點階段相比,省科技創新券支持對象顯著增加。

省科技創新券爲普惠性財政補貼憑證——省級財政資金通過補助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創新創業活動中購買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等科技資源的開放共享服務。全國範圍內有條件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檢驗檢測機構等,都可成爲省科技創新券服務單位,向江蘇企業開放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

管理辦法優化了省科技創新券制度。例如:擴大政策惠及面,將以往僅支持在庫科技型中小企業調整爲省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在孵創新創業企業、人才計劃入選者創辦或合作的企業、省科技副總任期內的合作企業等皆納入支持對象;縮短兌付週期,從按季兌付縮短爲按月兌付;探索開展承諾制,遴選一批條件好、體系全、流程規範的服務單位開展試點,試點單位爲企業完成服務並確認服務信息後,補助資金即可兌付給企業。(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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