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地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

來源:江蘇新聞

爲適應徐州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鞏固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對徐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延長階段性政策。

爲支持租房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職工申請貸款日的前一年內曾提取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可將已提取的金額與個人賬戶現有餘額相加後作爲個人賬戶的公積金餘額,以此爲基礎計算可貸款額度,從而提高可貸款額度。

2023年以來,徐州市公積金中心出臺了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開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放寬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調整貸款額度測算方式、開通淮海經濟區和江蘇省其他城市繳存職工商轉公貸款業務、軍人貸款支持政策、支持購買品質住宅等階段性利好政策。徐州市公積金中心將原本執行到2024年12月31日的階段性政策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現行公積金階段性政策一覽

放寬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在現行政策基礎上,職工及其配偶購買自住住房,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即可認定其名下無房或僅有1套住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職工及其配偶在徐州市行政區域內名下住房套數不超過1套;

職工及其配偶公積金貸款次數累計不超過1次。

調整貸款額度測算方式

公積金貸款測算額度增加不超過公積金繳存餘額25倍的條件,與原測算公式(公積金月繳存額×12×貸款年限×2+公積金餘額×2)的計算結果相比取較大值作爲貸款測算額度,取消提取加貸款不超過120萬元的限制。

調整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

購買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爲20%,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爲30%。

開通淮海經濟區和江蘇省其他城市繳存職工商轉公貸款

淮海經濟區和江蘇省其他城市的繳存職工,在徐使用商業貸款購買住房,可以辦理商轉公貸款或商轉組合貸款,與徐州市繳存職工享受同等貸款政策。

軍人貸款支持政策

夫妻一方正常繳存公積金、一方爲現役軍人,貸款最高額度按照雙方正常繳存的標準認定;

退役軍人在徐州市繳存公積金,退役5年內在徐州市購房且使用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提高20%。

支持購買高品質住宅

購買高品質住宅,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

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准入條件

新建商品住宅項目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

提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徐州市區(含銅山區)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爲80萬元,夫妻雙方貸款最高額度爲120萬元;各市、縣(含賈汪區)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爲70萬元,夫妻雙方貸款最高額度爲90萬元。

來源 |徐州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