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更新
本文轉自:江西日報
2月7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瞭解到:爲適應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需要,我省印發《江西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4年版)》(以下簡稱2024年版《目錄及標準》)明確了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和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等內容,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是確定政府採購範圍、限額、方式的重要依據。2024年版《目錄及標準》對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進行了部分調整。其中,我省政府集採省本級的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由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省市縣各級預算單位政府採購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由6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爲了賦予採購人更大的自主權,進一步優化集中採購管理,2024年版集中採購品目結合財政部2022年版品目分類由原來的36項減少爲27項。同時,爲增強小額零星採購的靈活性,提高採購效率,我省增加框架協議採購方式。目錄以內品目,屬於小額零星採購的(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未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可以按照框架協議採購方式實施採購。如未實行框架協議採購的,採購人可以按照預算支出管理規定和本單位內部控制管理制度,通過電子賣場等形式自行採購。(全媒體記者殷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