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逾3億 43校、1246人受惠
教育部近日公佈113學年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劃覈定情形,共有43校、1246名博士生獲得補助,總補助金額爲3億4266萬元。聯合報系資料照
教育部公佈113學年博士生獎學金補助情形,有43校、1246名博士生獲補助,總補助金額達新臺幣3億4266萬元,以臺灣大學5572萬元最多,合計12校獲補助逾千萬元。
爲鼓勵青年攻讀博士班,教育部規劃自113學年度(今年8月)起推出博士生獎學金,針對博士班一年級至博士班三年級非在職學生,每月由教育部補助2萬元、學校及企業共同補助2萬元,合計每月4萬元;並搭配「加碼補助」,由學校訂定相關規範,擇優加碼補助。
教育部近日公佈113學年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劃覈定情形,共有43校、1246名博士生獲得補助,總補助金額爲3億4266萬元;獲補助的43校中,有33校是一般大學、10校是技職校院;如以公私立區別,公立大專有29校、私立大專有14校。
如以個別學校來看,以臺灣大學獲得5572萬元補助最多,其次是成功大學4732萬元、清華大學4588萬元、陽明交通大學3456萬元、中山大學2419萬元等,合計12校獲得逾千萬元補助。
教育部說明,依學校計劃審查結果,教育部會擇優加碼補助經費,學校也可透過校內甄選機制,運用加碼補助經費,提高學生獎學金的金額;受領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的學生,不得重複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的獎學金,教育部補助的2萬元,學校不得對學生增訂附有負擔的支領條件。
至於學校及企業共同補助的2萬元,教育部提到,不得以其他非金錢給付形式折抵(例如減免或折抵設備使用費等),若對學生訂附有負擔的支領條件,應於校內妥善溝通以形成共識,並循校內程序明文訂定相關規範並公告實施,所訂負擔應與學生專業學習、研究、職涯發展或畢業條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