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媽忙教課…3歲女兒泳池溺水亡!救生員賠50萬換緩刑

教練媽忙教課…3歲女兒泳池溺水亡!救生員賠50萬換緩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屏東一名擔任游泳課教練的女童母親,去年8月間攜帶3歲女兒一同至游泳池戲水,而該游泳池值班救生員郭男,未依規定禁止女童進場,亦未注意女童戲水情況,最終女童溺斃死亡。女教練痛失愛女當場崩潰大哭,救生員也遭依法送辦。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據判決書指出,41歲郭男受僱於屏東縣某游泳池,去年8月22日擔任該游泳池晚班救生員,同日下午4時26分許,在游泳池教授游泳課程的女教練,攜帶其3歲的女兒一同前往游泳池戲水,郭男未依規定禁止女童進場,亦未注意女童戲水情況,造成女童於同日晚間7時58分許,單獨站在兒童池游泳池臺階,旋踢牆離開臺階,滑向遠較其身高爲深,深度達92公分之遊泳池中而發生溺水,直至同日晚間8時許,有學員家長髮現女童溺水情況,緊急將其救起並送醫,但女童仍宣告不治死亡。

法官審酌郭男於執行救生員勤務之際,竟疏未注意規定巡視、監看泳池內泳客之狀況,未能及時發現泳客即女童異狀及施以緊急救護,防止溺水死亡結果之發生,造成女童發生溺水死亡結果,侵害其生命法益,使女童親人承受無法挽回之遺憾及痛苦,犯罪所生損害重大。

法官考量郭男無前科,犯罪後始終坦承過錯,並與女童家屬成立調解,同意支付50萬元,並已賠償10萬元,可認其甚有悔意,已盡力彌補女童家屬所受損害及傷慟之犯後態度,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