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育嬰留停寒假復職 害代課師扣薪淚po文 教部迴應了
有育嬰留停教師寒假復職多領薪水,教育部提出處理原則。(林志成攝)
有代理教師在網路上PO文,指因爲中小學延後4天開學,他被學校追回7533元的薪資,而他代理職務的那位正式教師(申請育嬰假),辦理寒假復職期間延期,可以再多領5天不用工作的薪資,引發爭議。
對此,教育部表示,避免少數專任教師於寒暑假復職又申請於開學留職停薪之爭議,2016年8月26日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明訂留職停薪教師已於寒、暑假復職,又因同一事由申請於次學期開學後留職停薪者,必要時服務學校得組成諮詢小組提供意見,作爲學校覈準教師留職停薪之參考。
一位代理教師在22日開學日發文說,這是他是教學生涯中最悲傷的一次開學,因爲中小學延後開學,他的聘期起訖日自原本2月17日改爲22日,因此學校要求他退回那5天多領的薪資7533元。
這位代理教師表示,他代理的是一位請育嬰留停老師的職缺,該位請假老師請育嬰假只請學期間,寒暑假都復職回來領薪水(寒暑假期間該位老師應該不會備課,也不太可能進學校)。該位老師在得知開學延後之後,就馬上來學校辦理寒假復職期間延期,再多領5天不用工作的薪資。
對於這起事件,教育部表示,各地方政府均已給予兼任行政職務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另教育部專案補助經費增置之代理教師,目前臺北市、高雄市、嘉義市、基隆市、屏東縣、宜蘭縣、金門縣等7縣市已朝賦予代理教師工作任務及給予完整年薪方式辦理。
教育部說,未來將持續透過經費補助方式,引導地方政府儘量朝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聘約期程一致之方向處理,俾穩定教育現場,降低教師流動率。有關專任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依現行規定,無須陳報上級主管機關,教育部並未有專任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統計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