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糖哥哥突收momo親子臺存證信函! 怒列2重點反擊:像被恐嚇
「焦糖哥哥」陳嘉行離開momo親子臺至今約5、6年,粉絲專頁名字也已改成「焦糖 陳嘉行 Brother Caramel」,沒想到,他10日突然透露,收到momo寄來存證信函,內容指出他使用「焦糖哥哥」稱號及momo歡樂谷歌曲進行活動、必須賠償,他爲此火大不已,忍不住怒喊:「好像被認識多年的人恐嚇。」
▲陳嘉行離開親子臺多年,如今仍常透過社羣網站發表對時事看法。(圖/翻攝自Facebook/焦糖 陳嘉行 Brother Caramel)
陳嘉行透露,這封存證信函並非寄到他的經紀公司,而是直接寄到他家,他認爲此舉非常不禮貌,「就像我要回復也不會寄到momo親子臺臺長的家,而是寄到電視臺。」至於存證信函中的內容,他大致畫下2大重點,「1、你不能使用『焦糖哥哥』,因爲電視臺註冊,所以你要賠償我——至於賠多少,限你五天來找我們談。2、桃園活動你用了momo歡樂谷的歌曲,侵害我們的版權,你要賠償我們,至於多少電視臺說了算。」
針對「焦糖哥哥」,陳嘉行透露,自從離開momo之後,他都以「焦糖」或「陳嘉行」來進行活動,「我賦予焦糖哥哥靈魂與意義,我不用那四個字照樣紅到現在。」若電視臺要說連「焦糖」2字都不能使用,他列出商標法第29條之2反擊,指出「焦糖」應屬於通用品名、不得註冊,「如果電視臺能超越法律註冊『焦糖』兩個字,你們也無須把心思放在我身上,你們可以率先對統一星巴克求償『焦糖瑪其朵』。」
▲陳嘉行突收momo親子臺存證信函。(圖/翻攝自Facebook/焦糖 陳嘉行 Brother Caramel)
至於「使用歌曲」,陳嘉行則迴應,「當我還在momo親子臺打零工餬口飯吃時,就已經答應電視臺要求,我的經紀公司接的商演,按照公播法規會付費給電視臺,我印象中上一個公司好像付過?我現在的公司也沒有不付公播費給你們,只要按照音樂著作權協會的法規限制內,電視臺和我經紀人談好就好,你們應該寄來的是『發票』而不是存證信函。還是我假設你們看我離開後越來越紅,想假裝沒有法規這件事,才限我五天內到摸摸親子臺,是企圖想就地喊價?」
另外,陳嘉行也爆料,電視臺對所有離開或想解約的哥哥姐姐告誡過,「你們敢用自己的名字就告你們。」他也指出,「哥哥姐姐離開後,商標期限一到就會失效,電視臺又去續約讓下一個人繼續使用,這是商業考量,反正電視臺覺得觀衆沒差,我們就不好說什麼。但是,如果像『焦糖哥哥』你們已經不再使用,卻還搶先付費註冊延期?這是何等居心?這跟中國橫行的商標搶注的『商標蟑螂』很遙遠嗎?究竟是保護商標權?還是惡意索討掠奪?」
如今,陳嘉行收到momo寄來的存證信函後,除了將內容po網公開,也坦言因此倍受驚擾恐懼:「感覺很不好,好像被認識多年的人恐嚇。」對此,據《自由》報導,momo親子臺迴應,因公司近期著作權及商標權受到侵害,相關事件都在這時一併處理,並強調此事與陳嘉行的政治立場無關。
▲陳嘉行全文。(圖/翻攝自Facebook/焦糖 陳嘉行 Brother Caram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