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上市獎勵是時候了

近日,司法部會同財政部、證監會起草了《國務院關於規範中介機構爲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徵求意見稿)》,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爲條件,給予發行人或者中介機構獎勵。

給予上市獎勵,是長期以來多地推行的一種普遍做法。在我國資本市場發展之初,企業對股份制改造及上市理解不深,地方政府進行引導和鼓勵,對企業完善現代公司治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助推資本市場繁榮等均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隨着我國市場經濟不斷髮展,以及資本市場的成長壯大,地方政府過度介入企業上市,弊端日益顯現,與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背離,是時候叫停上市獎勵,讓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了。

以上市結果爲條件,動輒拿出上千萬元的真金白銀進行褒獎,最直接的負面作用是“誘導”不合格企業闖關資本市場。實踐中,一些企業爲獲取豐厚獎金而非基於自身實際需求申請IPO,導致過度融資、擠佔上市資源;一些不具備上市條件的企業在重獎誘惑下,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上市後卻爆出財務造假、業績“變臉”;還有一些企業在地方政府現金補貼、稅收減免等一攬子政策幫扶下,被拔苗助長、“催熟式”IPO,上市後又水土不服、經營不佳……凡此種種,不僅於企業自身發展無益,還侵害了投資者利益,破壞了資本市場健康運行的根基。

對其他企業來說也有失公平。作爲市場競爭的主體,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都是平等的競爭者,理應享有同等的政府服務。而且,能夠成功上市,意味着企業競爭力較強、效益較好,可以更便捷地從市場獲得資金支持。相較而言,有些非上市企業實力更弱、融資更困難。地方政府將稀缺的公共財政資金獎勵給上市公司,難免有些“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的味道,既不利於扶小、扶早、扶弱,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長遠來看,對於地方抓經濟、強產業也可能起反作用。

凡事過猶不及。部分地方政府將上市公司的多少作爲政績考覈的KPI,不斷加碼鼓勵政策,只重數量、無視質量;只看結果、不看結構,帶來無意義的內耗、內卷,也值得警惕。比如,有的地方規定對遷入本地的上市公司可進行重獎;有的明確上市公司只要在該地有募投項目,就算是當地上市企業,也可以給予獎勵……導致不同省市之間、甚至同一個市不同區之間你追我趕、惡性競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明確提出要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的背景下,有必要將政府獎勵與企業上市結果脫鉤,讓社會資源在全國統一大市場中得到更合理配置。

當然,取消上市獎勵,並非意味着不再支持企業上市。而是要轉變思維方式和服務方法,從直接的物質獎勵變爲提供技術指導、搭建交流平臺、強化產業鏈配套等,從簡單的拼優惠、拼福利變爲拼營商環境,爲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穩定透明的發展生態,確保真正有競爭力、符合國家現代化產業體系佈局的企業登上資本市場舞臺。

眼下,我國資本市場正迎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監管層除弊圖新,推動全面註冊制改革走深走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地方政府應緊跟形勢變化,轉變角色定位,用對有形之手,助力金融強國建設,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作者:李華林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