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檢舉新制今上路遭批「大違停時代」 李孟諺這樣說

交通部長李孟諺(中)說,交通新制警察還是可以告發。(吳佩蓉攝)

交通檢舉新制6月30日上路,針對8項交通微罪不再開放民衆檢舉,遭民衆質疑「大違停時代來臨」?交通部長今(30日)至宜蘭受訪時說,雖然有限縮檢舉狀況,但違規相關項目,警察同樣能告發處罰;主要修法調整原因在於目前停車設施不足,供需失調的狀況,造成檢舉量大與警力處理檢舉案件困擾。

最新檢舉新制,8項交通微罪即起不開放民衆檢舉,包括並排臨時停車及交岔路口、公車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等特定地點違停項目都不再開放民衆檢舉。另,駕駛持手機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吸食、點燃香菸駕駛車輛;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也不開放民衆檢舉。

但三讀條文中也訂定,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汽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汽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及汽車佔用身障者停車位等項目,依然開放民衆檢舉,以確保駕駛人安全。

李孟諺今至宜蘭參加活動時受訪表示,有些項目不列入記點,有些項目不能檢舉,有「限縮檢舉」的狀況,但這些違規的項目一樣可以罰款,如有違規還是需要被處罰,包括警察可直接進行告發,呼籲民衆守法,不能違反相關規定。

李孟諺指出,目前只有有局部做調整,調整的原因主要是因爲停車設施興建不足,在供需失調的狀況,有些檢舉確實會造成檢舉量非常大,警力在處理上的困擾,所以修法上做調整,籲民衆守法,還是有罰款的規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