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文物局印發《關於推動新時代文物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教育部 國家文物局關於印發

《關於推動新時代文物職業教育

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文物局:

教育部、國家文物局研究制定了《關於推動新時代文物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教育部 國家文物局

2024年5月13日

教育部 國家文物局關於推動新時代

文物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爲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深化文物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文物領域技能人才培養,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職業教育和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完善文物領域技能人才培養體系爲重點,調結構、提質量、促創新、重傳承、激活力,統籌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持續提升職業學校文物相關專業辦學水平和培養質量,努力形成結構佈局合理、培養質量過硬、產教深度融合、保障機制健全的新格局,爲推動我國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工作

1.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深入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推動文物相關專業課程思政建設,挖掘文物資源承載的哲學思想、人文精神、價值理念和道德規範,促進課程思政與思政課程同向同行。加強新時代勞動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樹立學生對文物的敬畏之心和“擇一事,終一生”的職業精神,着力培養學生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

2.完善培養結構。進一步優化文物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結構。以高職專科爲主體,以職業本科爲牽引,引領文物職業教育發展方向,鼓勵開展中職與高職(3+2)五年貫通,並加強與有關職業本科的培養銜接。各級教育、文物行政部門支持引導職業本科學校增設文物相關專業,支持符合條件的高職專科學校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開設文物相關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根據“文物修復與保護”等相關專業人才培養週期長、技能要求高、行業急需等特殊培養規律,推動各層次文物職業教育在專業設置、培養目標、培養方案、課程體系等方面實現有效銜接。

3.優化專業佈局。教育部與國家文物局共同加強文物相關專業的人才供需銜接。國家文物局組織加強人才需求研究,定期編制發佈行業需求預測報告和急需緊缺技能人才目錄。教育部指導各地根據行業需求和就業狀況,重點發展“古建築工程技術”“文物考古技術”“文物展示利用技術”專業,優化“文物修復與保護”“石窟寺保護技術”專業,增設“文物數字技術”“土遺址保護技術”“壁畫彩塑保護技術”專業。鼓勵在藝術設計、旅遊、地質、林業、計算機等專業中開設文物相關方向。

4.深化專業課程改革。教育部、國家文物局結合行業發展和崗位需求,完善文物相關專業教學標準體系。統籌線上線下課程資源,鼓勵文博單位與職業學校合作,將文物行業的典型項目、案例、任務與教學內容相結合,開展核心課程建設;建立課程包、項目包更新機制,及時把新方法、新技術、新工藝、新標準引入教育教學實踐;開發文物建築保護、石窟寺保護、壁畫彩塑保護、文物考古等產教融合優質教材、急需緊缺教材,建設優質教學資源。

5.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教育部、國家文物局共同開展“雙師型”教師培養合作。實施教師教學實踐能力提升計劃,支持文物行業業務骨幹、全國技術能手到職業學校兼職任教,職業學校教師到文博單位掛職鍛鍊。鼓勵文博單位積極參與文物相關專業專任教師培養培訓,支持職業學校建設文物行業技能大師工作室。文博單位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及各類考覈、評優等工作中,將文物行業人員參與職業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情況作爲重要指標。

6.創新培養模式。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實行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培養,開展委託培養、訂單培養和學徒制培養。推動理論、實踐學習一體化,專業課教學中實訓時長佔比不低於50%。鼓勵職業學校積極利用虛擬仿真、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動現代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探索項目式、典型任務式、工作過程式等教學模式,鼓勵學生到相關考古、文物保護修復、博物館展覽等實踐項目中實習實訓。

7.建設產教融合多樣化載體。支持行業企業(機構)牽頭,聯合高水平高等院校、職業學校和事業單位,打造若干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搭建政行校企(事)對話合作平臺。教育部、國家文物局認定一批職業學校、文博單位爲文物產教融合基地。加強文物相關專業實踐教學條件建設,鼓勵被評爲文物產教融合基地的博物館、古建築所、考古機構向職業學校教學開放文物標本庫。鼓勵職業學校與文博單位聯合建設文物修復與保護虛擬仿真實訓基地、文物鑑定人員實習實訓基地,推動數字化賦能文物相關專業實習實訓。

8.提升創新服務能力。推進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支持職業學校建設文物保護利用等技術應用平臺,鼓勵職業學校積極參與安全防護、文物保護修復、考古、展示利用等領域的應用技術成果推廣。創新文物職業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機制,深化文物考古與保護利用等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

9.加強行業指導。全國文物保護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要以溝通協調行業和學校爲重要目標,在加強調研分析的基礎上,開展高質量的研究、諮詢、指導、服務,爲教育、文物行政部門決策以及職業學校專業設置和建設提供支持。依託行業組織,對職業學校文物領域相關專業辦學水平進行評價。推動企業和社會力量依法參與舉辦文物職業教育,鼓勵文博企(事)業單位興辦職業教育。

10.拓寬就業渠道。探索靈活的用人機制,從在校生中定向培養文物相關專業學生,保障文博事業單位就業崗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鼓勵文博有關機構將高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納入招考範圍,對參加考古、文物保護和修復技能崗位公開招聘的,學歷要求可放寬至高中、中職(含技工學校)。依託文物技能大師工作室、創業工坊等,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業創新主題活動,指導推動職業學校幫助符合條件的文物相關專業畢業生自主創業。

三、組織保障

堅持黨對文物職業教育的全面領導,確保正確政治方向。教育部、國家文物局統籌指導各地教育與文物行政部門、職業學校與文博單位積極參與文物職業教育。各地各級教育與文物行政部門加強聯動,加大政策供給,協調經費支持,確保改革發展任務落地。完善文物行業相關職業技能等級、從業資格資質管理制度,促進技能人才培養與行業發展需求有序銜接。開展文物職業教育公益宣傳,推動營造全社會充分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文物職業教育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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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國家文物局微信公衆號

編輯 | 賈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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