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法律與會計實務 首次跨界對談

臺灣法治會計學會14日舉辦成立大會暨法律與科技交流論壇,理監事與演講來賓出席合影。圖/王德爲

臺灣法治會計學會14日舉辦第一屆「法律與會計交流論壇」,勤業衆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柯志賢表示,近期學術研討會中,會計師刑事責任成爲熱議話題;會計師職責在於善盡專業注意並以合理確信爲基礎提供查覈意見。

然而,會計師執行程序無法發現企業舞弊或錯誤的情形還是難以避免,也無法爲財報絕對沒有舞弊或錯誤提供擔保。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紀凱峰指出,會計師的查覈資源有限,各界首先應該正確瞭解會計和審計的實際工作內容,以及審計本身所面臨的固有限制;若對會計師刑事責任判定採錯誤標準,將對審計本質、功能及確信程度產生嚴重誤解,可能導致會計師不敢簽署財報的惡性循環。

針對會計審計與刑事調查,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服務部營運長黃建澤指出,建議未來在不影響調查的前提下,儘可能告知會計師須事前備妥的必要資訊,同時提升法界跨領域專業智識培訓課程,推動強化筆錄記載精確度等,強化會計師相關刑事案件調查效率。

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達說,未來可藉由「專家諮詢、會計鑑定、地檢署財經事務官」三部分,全面提升會計師在司法程序中的角色,有助改善會計師受誤解或冤枉的情況。

會計審計與民事責任的討論上,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席陳俊光表示,依據投保中心求償案件資訊,2021年後起訴者總共有87件,其中39件爲財報不實案;會計師同時被列爲被告求償者有35件,求償總金額達到223億395萬元。

對應金管會2021年度會計師事務所調查報告,全國會計師業公開發行簽證業務的收入爲45.3億元,求償金額相當於五年簽證收入,也看到了會計師業正面臨民事求償的高度風險。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吳承學指出,民事訴訟中的損害賠償討論,涉及法律人和會計人需要相互溝通的議題,其中,如何公平判斷會計師「專業上應盡之義務」最爲關鍵,目前實務上存在「毛損益法」和「淨損益法」兩種方式,但在金額計算上存在差異和爭議。

最後,就會計審計與行政責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周建宏表示,會計師若面臨行政處分,可能有金管會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7條的行政處分,及會計師懲戒委員會依照會計師法第62條的懲戒處分兩種情形。

會計師法的懲戒並不僅限於簽證錯誤或疏漏,實際上更多時候是針對「查覈品質」進行懲戒。

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姜長志則表示,會計師受有行政罰者、再移付懲戒,並無違反「一事不兩罰原則」。至於故意或過失的舉證責任,理論上證明被告有罪之證據應由檢察官舉證,但法律學理與實務上已經逐漸接受被告提出的防禦方法。因此,檢察官應先指明被告何處違背法令,再由被告舉證未違背法令,體現對被告提供合理防禦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