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轎車遭拷貝家中鑰匙 她深夜遭男「綁雙手賞耳光」性侵
男子向女子借車,她連同家裡鑰匙拿給對方後,男子竟私下拷貝家中鑰匙,在深夜偷闖入女子家中,不但掐住脖子賞耳光,還用膠帶捆綁雙手欲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一名外籍女子小芳(化名)去年被一名男子追求,某次男子向她借車,她連同家裡鑰匙拿給對方後,男子竟私下拷貝家中鑰匙,在去年5月30日深夜偷闖入小芳家中,掐住對方脖子賞耳光,還用膠帶捆綁雙手欲性侵,最後因無法勃起而作罷;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處4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男子曾對小芳有愛意,他在去年5月30日穿着安全帽、口罩、手套,拿出事先拷貝好的小芳住處鑰匙侵入住家後,趁對方熟睡時掐住脖子,威脅說「不要叫,不然我殺你」,接着搧打臉頰、用膠帶捆綁雙手準備性侵,後來因無法勃起而作罷,造成小芳口腔破皮、手臂遭抓傷等。
男子則辯稱先前小芳請他幫忙辦居留證,他同意讓對方戶籍寄在他家,條件是性交一次,稱家裡鑰匙是小芳主動給他的,當下進屋想履行性交約定,對方拒絕後就作罷,強調並無性侵對方;小芳則說從未給男子鑰匙,是某次男子向她借車,她連同家裡鑰匙一併交給對方。
法官認爲,即便小芳同意以性交一次作爲條件,也不須把鑰匙交給男子,認爲小芳稱借車後遭拷貝鑰匙的說詞可信,此外醫院驗傷證明與小芳內褲上有男子DNA等證據,且另名證人說當下接到小芳電話幫忙報警時,到住家發現小芳神情驚恐,符合遭性侵情緒反應;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處4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