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林奕含部落格 林俊憲:她和陳星交往時才17歲
▲林奕含12日在臺北市第二殯儀館舉行告別式,結束後送往火葬場火化。(圖/記者黃克翔攝)
已故作家林奕含的部落格被網友找到,解開加密文章,立委林俊憲引述內容,推算林奕含和陳星交往時間,應該是在高二17歲時,並不是陳星聲明中所說的,上大學以後兩人才交往,林俊憲認爲陳星的聲明,根本在說謊,迴避道德譴責,他更呼籲,相關單位必須把林奕含部落格視爲證據來追查真相。
網路上一篇篇部落格文章,全都設定爲不公開,必須輸入密碼才能閱讀,但有網友破解林奕含部落格,推算她和補教名師交往時還未成年。
立委林俊憲指出,「陳國星說他是在林奕含上大學之後,纔跟她發生關係,但實際上從部落格的文章,我們發現這個時間點應該是在高二的暑假,當年林奕含只有17歲,還是高二的學生,然後高三林奕含第一次發病,憂鬱症產生。」
林俊憲用部落格內容打臉陳星的聲明。陳星在聲明稿中強調,曾和林奕含交往2個月,時間點在她北上就讀大學前,不過實際交往時間可能更早,林俊憲引述部落格內容,指後來陳星甚至還帶着林奕含跟另外一個女朋友見面,要求她們都要一起愛他。
林俊憲指出,「有很多證據符合,後來林奕含所發生的相關情事,所以由這樣子的點線下去查,我們要證明陳國星的聲明是在說謊。」
林奕含透過部落格寫下心情,內容提到,「如果你每天都做一樣的夢,你也會發瘋,並在幻覺中痛心疾首地愛上那張臉。」妳會告訴自己,絕不要生女兒,如果非得是女兒,最好醜一點、笨一點;還寫道「我不後悔我愛過別人,因爲我不能譭棄我的創傷、噩夢,我唯一做錯的是記錄它,坐在那裡以工筆描繪它。」甚至還提到「我以爲當我相信了我所經營鋪張的,以自己爲主角的變態小說,我就成爲一個偉大的小說家了。」
林奕含曾說,「作者我或者是相對思琪這樣的女生,要她說出我小時候愛上了強暴我的人,那是非常非常非常困難的。」完成小說不容易,林奕含輕生後,生前作品、部落格都被拿出來放大檢視,但不論外界如何解讀,除了當事人和家屬,都難以釐清真相了。(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高二交往高三發病」,林俊憲直指「林奕含部落格是證據」。(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