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完婚夫妻都反悔 拖21年才離婚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灣籍男子阿輝(化名)2003年10月間與中國籍女子小梅(化名)結婚,婚後自己回到臺灣,對方卻沒有一起過來,接着夫妻倆都反悔了,就這樣一直拖了21年多,他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在日前獲得南投地院法官裁定準許。

▲阿輝與小梅婚後雙雙反悔。(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輝在判決書中主張,他和小梅2003年10月間在中國結婚,婚後他回到臺灣,小梅有申請要入境,但最後沒有來,接着兩人都反悔了,就這樣一直拖着,這段期間他們沒有見面、沒有聯絡,考量到這段婚姻已經難以繼續維持下去,他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而小梅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南投地院法官認爲,阿輝和小梅結婚至今已21年多,小梅卻始終未曾入境臺灣,主觀上可以認定她已經無意經營維持這段婚姻,且夫妻倆長期分居,客觀上也難以期待他們有繼續經營夫妻共同生活的可能,顯然已經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目前並無證據顯示此事僅可歸責於阿輝,最終裁定準許阿輝的請求,判準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